實用的設備采購合同集合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備采購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備采購合同 篇1
1.賣方總責任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加工系統(tǒng),為成套設備生產線。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該成套設備生產線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該生產線生產能力不低于,除賣方設備說明書載明的維修時間外,可連續(xù)運轉,使年生產能力不低于。賣方保證設備是運用賣方最新技術的全套設備
1.2生產的產品規(guī)格應為標準尺寸并符合雙方對產品的要求
1.3賣方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使設備達到規(guī)定生產能力的試生產。具體規(guī)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操作,維修工作人員培訓,并提供相應培訓教材及手冊具體規(guī)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賣方所提供的設備按照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和規(guī)范進行設計、選材,制造以及檢驗和實驗。賣方向買方提供質量證書以確保所生產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1.6賣方應對其供應的設備和材料進行檢驗;質量合格證,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并將這些文件提供給買方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
1.7賣方得向買方提交根據具體要求制訂的生產及安裝布置圖和土建要求
2安裝、調試、試運行
2.1在買方根據賣方要求準備好場地的條件下,賣方在設備運抵買方生產現(xiàn)場一周內,應開始設備的安裝、調試
2.2賣方安裝調試時間不應長于30個工作日
2.3生產線驗收的標準是連續(xù)三天生產每天連續(xù)生產個小時,買方負責提供原料。試運行時間不應遲于20xx年月日2.4賣方在安裝、調試、試運行完成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買方應予以認可
2.5設備未按照約定通過買方認可,每遲延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天仍未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2.6買方應為賣方安裝、調試、達產提供支持,包括適時準備好安裝人員、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工具。買方須提供足夠的人力在賣方的技術指導下參與設備的卸貨和安裝
3.人員培訓
3.1賣方應在生產設備發(fā)遠時隨時發(fā)遠全部設備的完整技術資料。賣方應在設備安裝前向買方提交書面培訓計劃和培訓教材,培訓開始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能遲于安裝,調試開始后3個工作日
3.2培訓時間不應少于30個工作日,從設備安裝之日起計算
3.3培訓內容應包括設備的使用、操作;設備的保養(yǎng)、維護;生產線的調整等。培訓應采取理論與實際操作結合的方式,賣方可對被培訓人員進行考試,認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訓人員數目包括:設備操作人員人;設備維修人員人;生產線調試人員人
3.5為了保證生產線設備正常運轉,由賣方派專人在第一年跟蹤生產線生產,為期6個月,不連續(xù),自設備安裝之日算起
4費用
4.1賣方派出的安裝、調試、培訓及跟隨生產人員在到達買方設備安裝所在地之前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在到達買方設備安裝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費用由買方承擔,按買方標準計算
5備品備件
5.1備品備件清單須滿足生產線年生產所需。該備品備件包含在成套設備生產線價格之內,買方若追加備品備件訂貨,雙方將別在補充合同中規(guī)定
5.2賣方自工廠設備交接驗收后年內,根據買方需要,以優(yōu)惠的條件供應買方本合同所涵蓋的生產線所需的一切設備及備品備件,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3賣方同意,在買方緊急需要時,自接到買方訂貨通知到發(fā)貨不應超過小時,并以前款優(yōu)惠價格供貨
6付款
6.1買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行完畢,經買方認可一周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設備正常運行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買方向賣方付合同總額%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
6.2賣方應在收到收到買方第一批貨款后天內,完成設備的交貨。賣方負責貨物包裝、運輸及保險
6.3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起天,如發(fā)現(xiàn)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時,包括屬于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責任,買方有權要求換貨或索賠及所有因換貨及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檢驗費、換貨的費用、倉儲及裝卸費,由賣方負擔6.4延遲交貨及罰金:賣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只有在賣方同意根據雙方協(xié)商扣除罰金的條件下,買方同意延遲交貨。罰金為每7天罰合同總金額的0.5%,不足7天按7天計,但賠付不超過有關貨物金額的5%,如賣方交貨晚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10周,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而賣方仍應毫不延遲地如上所述向買方交付罰金
7保修
7.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guī)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年。保修期內,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保修通知后天內派人至買方現(xiàn)場維修
7.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買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買方承擔
7.3保修期后,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后天內派人至買方現(xiàn)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買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7.4保修期內,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7.5賣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賣方未能在接到買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8不可抗力
如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fā)生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對方并有責任避免損失的擴大。
9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10合同文本及效力
11.1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1.2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設備采購合同 篇2
甲方(買方):--------------------公司
乙方(賣方):---------------------公司
簽定時間:----年---月---日
簽定地點:-----
設備供貨合同書細則目錄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術語具有下述特定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就----------材料供貨、包裝、運輸、調試以及售后服務條件而簽署的協(xié)議,包括合同的總體條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2“甲方(買方)”是指----------公司。
1.3 “乙方(賣方)”是-----------公司。
1.4 “合同價格”是指乙方完成了-------材料的運輸、供貨、調試以及售后服務條件的價格,包括合同的總體條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5 “供貨期”是指本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與甲方簽定供貨合同至材料到工地現(xiàn)場的時間。
1.6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嚴重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預見的及非人為所能控制的事件。
1.7“工地現(xiàn)場”是指甲方項目施工安裝現(xiàn)場建設工地。
1.8 “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9“最終驗收證書”是指保修期及試運行期滿后,由雙方共同簽署的認可證書,認為供應商已完成合同第十四章所規(guī)定的合同責任與義務。
1.10“技術服務”是由乙方技術人員履行的服務,包括:安裝調試、冷試車、熱試車、性能考核及對買方人員的培訓。
2.1招標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范圍:----------材料供貨、包裝、安裝調試指導、人員培訓、工程文件、驗收和質保,詳見技術協(xié)議。
2.2乙方應提供嶄新的材料、最好的質量、技術指標可靠、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標準、技術服務和所需的其它事項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沒有提供或沒有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所必須的某項指標,乙方應免費采取挽救措施,并負全部責任。
2.3在合同有效期內或維保期滿后,甲方如有技術升級等要求,乙方應無償地繼續(xù)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規(guī)定的改進技術資料。
2.4對甲方需要而技術要求又沒有提出的技術要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八章規(guī)定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乙方有責任以合理的供貨期以及最優(yōu)惠的價格向甲方供貨,并經甲方確認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 合同價格
3.1投標人的中標總價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為: -----萬元整,)該中標總價包括----------材料的材料費用、備件費、包裝費、運雜費、工程文件、培訓費、現(xiàn)場服務費、設計聯(lián)絡費、專利和專門技術訣竅費、各種險費、稅金等一切費用。
3.2該價格為固定價,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條件的價格浮動而導致的全部額外費用。
3.3合同價包括乙方人員、技術人員到現(xiàn)場的一切交通食宿費,
甲方提供乙方人員在現(xiàn)場居住的方便,但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3.4 合同價格為完稅價格。包括運輸及保險費,乙方開具合同總價17%增值稅發(fā)票給甲方。。
3.5 合同價格為工廠交貨價(安裝現(xiàn)場交貨)。
第四章 交貨
4.1交貨時間為:---年--月--日。
4.2交貨地點:甲方工地現(xiàn)場。
4.3-------材料到達現(xiàn)場后,雙方共同對材料進行數量和外觀的初步驗收,并簽署入庫驗收報告(單)。到場的材料必須是完整合格的產品,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明、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等證明文件。如有損壞、數量不足等問題,應在驗收單據里體現(xiàn),并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更換及補充足夠的數量。
4.4在安裝調試、運行測試的不同階段,雙方應充分合作,當發(fā)生技術問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盡快分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必要的技術文件,乙方應無償給甲方提供技術服務。
4.5滿足下列條件者,甲方可簽署材料最終驗收報告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4.5.1已經達到招標的技術要求及附件中列出的驗收測試程序詳盡說明的運行保障條件。
4.5.2系統(tǒng)運行正常,滿足工藝要求。
4.5.3已發(fā)現(xiàn)的缺陷已全部得到糾正。
設備采購合同 篇3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需要,自愿在乙方處購買一批教學設施設備,經雙方協(xié)商,現(xiàn)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一、 甲方所購買的設備名稱:
規(guī)格及型號:
數量: 單價:
二、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交貨地點:
三、 貨款的支付方式: 現(xiàn)金/支票
四、 甲方收貨驗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貨款
共計人民幣( ) 五、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自甲乙雙方交貨付款后即終止。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
乙方:
設備采購合同 篇4
1. 合同相對方的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也就是審查合同相對方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直接影響著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因此應該對合同相對方企業(yè)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實際簽訂人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對單位就是審查對方是否有從事相關經營的資格、資質、履約能力(注冊資本審查)和信用等級等;對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對合同標的有處分權。
因此我方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簽名蓋章確保真實,文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明、授權委托書,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住址(地址)、電話等。如對方是單位的要特別注意對方簽合同的工作人員是否有單位的授權,保存對方的授權委托書。在審查對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時,應注意企業(yè)參加年檢的情況,有的企業(yè)因連續(xù)兩年不參加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與其簽訂的合同也將因為對方沒有主體資格而失去效力。
在一般的商業(yè)實踐中,合同相對方一般委托其子(分)公司或相關業(yè)務人員作為代理人進行合同簽訂。因此我方在簽訂合同時首先應該對相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確認。第一,確認合同簽訂方不能為相對方的業(yè)務部門,如:業(yè)務部、銷售部等,應該由其上級的公司法人簽訂合同。第二,如果公司法人授權其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應當出示法人授權證明文件。也就是說先要了解對方是否具備法人或者代理人資格,有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利,并對代理人的代理權限進行確認,否則該合同往往會因為缺乏主體合法資格而無效或者由于代理人超過代理權限或者無權代理而使合同成為效力待定合同。 備注:對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時,應向對方索取《授權委托書》。
2. 合同條款審核
1) 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功能與價格的匹配性
在合同應盡量明確所購買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設備的功能模塊,盡量避免使用過于模糊的產品質量標準,諸如“低壓配電柜GGD”,在情況允許下盡量在采購合同后附上技術協(xié)議,在主合同中以下文字約定“低壓配電柜GGD,詳細的參數標準請參見附件”,以避免糾紛。
備注:在設備采購中,經常會出現(xiàn)對設備的隨機備件約定不明確的現(xiàn)象,諸如“供方提供隨機備件一套(含易損件及關鍵件),詳見供方的產品說明書”,這種規(guī)定顯然使我方對供方提供的備件缺乏清晰的了解,而處于被動。產品說明書是供方制定的,我方無法準備了解供方所提供備件的種類和數量。供方可能會出現(xiàn)通過抽調核心備件或減少相關備件降低成本,這樣即使我方將價格談得很低,但實際上供方仍可以通過對備件提供的安排而折回成本,而我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相關部件損壞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部件,又會再次向供方購買相關部件?傊瑢τ陔S機備件的種類和數量的約定,盡量明確規(guī)定在技術協(xié)議中,防止供方通過抽調備件的手段來節(jié)約成本,損害我方利益。
2) 關于預付款與定金的約定
“定金條款”要慎用。大型設備采購合同中一般約定“預付款”條款,切忌與“定金”條款混淆。根據合同法第1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合同中所謂的定金罰則。因此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我方如違約,則我方無權要回定金。如對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關于預付款,法律上規(guī)定預付款為貨款的一部分,即使我方違約,我方仍有權要回預付款,因為依據《合同法》第97條和《物權法》第39條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我方有權要回預付款。
所謂定金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內(一般不超過20%,根據《擔保法》第91條及《擔保法解釋》第121條的規(guī)定:“定金的.金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因此,即使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了定金條款,也不能高于貨款的20%,否則我方有權要求將定金修改為“預付款”或者將定金金額修改為貨款的20%。
另,關于定金條款的認定,只有在合同中以“定金”字樣出現(xiàn)才會被認定為定金,否則將被認定為預付款。
3) 關于權利擔保條款的約定
關于權利擔保條款主要是指涉及到產品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的擔保問題,其中主要是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50條和151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的義務”,也即賣方有義務保證任何第三人不得主張我方所買的產品或者貨物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但我方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對方將不再承擔權利擔保義務。因此當出現(xiàn)法律糾紛時,雖然我方可依據合同法第150條的規(guī)定向賣方主張權利擔保,但是我方還是不可避免的介入了法律糾紛,產生了相應的訴訟成本和經濟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簽訂涉及產品專利或實用新型等知識產品的采購協(xié)議中,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權利擔保條款及如若發(fā)生第三方主張權利給我公司造成損失時的違約責任。另外,建議公司的相關采購人員或者采購調研組在調研時也要著重對涉及知識產權的產品是否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進行審查。
4) 關于質量條款、質保金的約定
質量條款是設備采購合同中的核心條款,直接關系到我公司購買的設備或產品能否滿足企業(yè)的需求。在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設備或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主合同后附的技術協(xié)議;第二部分為質量保證條款。設備或產品的技術指標部分,前面已經論述。下面,重點就設備采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及質保金方面進行闡述。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著重對合同的質量條款進行審查,以避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存在瑕疵(質量不符合約定或法定標準)。為了防止質量瑕疵糾紛的發(fā)生,我們應當在合同中盡量明確產品的技術規(guī)格與指標,并在合同的質量條款中盡量明確、細化驗收的標準,防止出現(xiàn)諸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钡饶:s定;對于大貴精設備,建議單獨制定詳細的“質量保證協(xié)議”(可與技術指標及參數等包含在技術協(xié)議中),以防止糾紛發(fā)生時,我方維權無事實依據。
在質量條款或質量保證協(xié)議中應該明確規(guī)定以下條款:
A.質保期的約定:質保期的具體時間標準應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并規(guī)定在合同中,一般來說設備的質量期為一年。在質保期條款中,質保期計算的起始期的確定也尤為重要。我方應要求在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的次日為質保期的計算的開始時間,而非設備或產品交付后。另外,在質保期內,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也十分重要。一般來說,應強調供方在質保期必須保證設備質量,并且在質保期內向我方提供免費的設備維護與修理。對于合同約定的,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的設備維護需我方支付相應修理費用的條款,我方也應盡量爭取優(yōu)惠或確定維修費用的標準,以防止供方維修時故意刁難或漫天要價。另外,對質保期結束后的維修,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盡量爭取免費維修,如若不能也應爭取優(yōu)惠(備注:當然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對方對設備適用和維護提供相關的培訓,以使我公司具備相應的人才直接維修,減少供方維修的概率。)
B.質保金的約定:在設備采購合同中應嚴格約定質保金,一般為合同標的額的10%,待設備的質保期結束后歸還于供方。對此,在簽訂合同中,相關的工作人員要予以重點審查。另外,對于合同中約定質保金條款的,應同時對質保金歸還的方式以及證明予以明確,以防止我公司雖然向對方歸還了相應的違約金,可是由于給付的對象不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或者相對人,而出現(xiàn)法律糾紛。例,若合同的主體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授權代表代表母公司與我公司簽訂設備采購合同。在質保期結束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對人(母公司)的授權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賬號打回質保金,而同時由于子公司資不抵債宣布破產,法律對子公司的資產進行清算時,將我公司打回的質保金作為資產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對人(母公司)顯然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經濟損失,(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母、子公司分別為獨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東,股東對其所投資創(chuàng)立的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僅以其投資額對外承擔責任。而我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屬于我公司與母公司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是歸還對象錯誤,因此母公司有權要求我方承擔繼續(xù)歸還質保金的法律義務,對此我方將承擔法律風險。)因此,建議在規(guī)定質保金條款時,應同時明確質保金歸還的方式、歸還的對象及其賬號等相關信息,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風險。
C.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的約定:首先,合同中應明確具體的驗收的時間、標準。驗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部分,因為只要驗收完成后,即意味著賣方已經完成合同的交付義務(注:除非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設備或產品安裝調試成功后視為交付完成)。如果規(guī)定不完善,就可能產生爭議。對于驗收,我們不僅要對產品及配件數量進行清點驗收,而且應著重對貨物的質量進行驗收,諸如產品名稱、品種、規(guī)格等技術規(guī)格,包裝是否有破損等等都要進行嚴格檢驗,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對驗收標準、驗收方法進行明確,以防止不必要的糾紛。驗收期限、驗收地點也同樣應該明確,但期限和地點條款對于賣方更加重要,如果賣方不在合同中明確,我方可以不主動提出約束我方的驗收期限和時間。在驗收過程中,應當著重對隱蔽性缺陷的風險的防范,因此在簽定合同時應當著重對諸如“對貨物質量的異議應于收到貨物起10天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的條款進行嚴格審查。因為根據此約定貨物驗收完成后,所有的風險將轉移到買方,而有些貨物又是在使用過程中才發(fā)現(xiàn)存在缺陷,此時我方再以違約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就非常的被動,勝算的把握也很小。因此在簽定合同時,建議約定“買方對貨物的現(xiàn)場驗收僅為感觀驗收(或非理化驗收),若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隱蔽性缺陷,賣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備注:在質量條款中或者其他補充條款中,在有需求的情況下,應當對供方是否提供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訓進行規(guī)定。
5) 關于交貨時間、方式以及風險轉移條款的約定
在合同中,交貨時間及方式的約定也尤為重要,因為如果對交貨時間無明確的約定,則賣方可能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雖然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guī)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相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我方有權要求供方隨時供貨,但是由于這時一般來說,供方已經拖延很久,對我方的需求已經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應在合同中盡量明確交貨時間及期限。
另根據《合同法》第142條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币虼耍欠闪碛幸(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后將由我方承擔,因此對于交付的約定或者定義也顯得尤為重要。同時對于運費的承擔也事關企業(yè)的相關采購成本及風險負擔,如我方負責運輸設備,并承擔相應的運費,則當供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運輸商)則視為交付已完成,我方將承擔運輸期間的貨物的毀損風險及相應的運輸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約定交付條款時,盡量規(guī)定為:“供方負責將貨物的運輸至買方所在地,并承擔相應的運費及裝卸費,設備經安裝調試完成后視為交付完成,運輸方式可以為汽車運輸或者鐵路運輸等”
備注:對于安裝調試條款,應注明供方為免費安裝調試。另外對于運費的條款的規(guī)定,我在審核以前簽訂的合同時發(fā)現(xiàn)存在著將運費包含在貨款中的現(xiàn)象,對此建議取替這種規(guī)定方式,因為根據我國稅法的規(guī)定,對于固定資產采購的費用和運輸費用的進項稅額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稅含固定資產為17%,運輸費用為7%)。因此這樣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稅務成本。另外,即使對方給予我方開出一張包含所有款項的設備采購發(fā)票,我公司將來仍面臨著稅務查賬偷減稅的處罰。
6) 關于法律適用條款(糾紛解決機制)及其他條款的約定
所謂法律適用條款就是當雙方產生糾紛時如何進行確定糾紛的解決方法和機制或者說選擇時間、地點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和方法。一般來說,當合同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就平等公平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當糾紛到達了雙方協(xié)商無法解決時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解決相應的糾紛。而法律手段無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訴訟。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如果當事人對訴訟地無明確約定,則誰起訴將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因此如果我方主張對方產品不合格或者違約,則應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顯然這種方式對我方不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盡量明確將爭議解決的法院確定我方。
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采取仲裁方式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雙方產生糾紛才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當然雙方也可以在糾紛發(fā)生后協(xié)商確定仲裁解決,但此時對仲裁地的選擇將會產生爭議,因此為了避免諸如此類的法律風險,建議我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法律適用條款規(guī)定如下:“合同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友好寫生妥善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進行裁決。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后,都要對合同的次要條款或者非主要條款進行規(guī)定。諸如合同生效時間、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規(guī)定辦法進行規(guī)定。以上條款雖然是合同的次要條款,但其作用卻不容忽視。
第一, 合同的生效時間。應規(guī)定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注:不能為財務章,合同章也可)盡量避免讓供方提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后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條件。
第二, 合同附件的效力。應嚴格規(guī)定為“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技術協(xié)議》二份,附件二份。本合同之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焙蟾骄唧w的附件明細,如:
附件1:……
附件2:……
設備采購合同 篇5
采購方(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采購________________設備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貨物清單
序號
貨物名稱
品牌或型號
質量要求
數量
單價
總價
金額總計
如甲方要修改或變更貨物清單的,必須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
二、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包括合同貨物的物料購置、設計、制作、運輸、包裝、檢驗、納稅及不可預見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須另付任何費用。
三、技術要求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并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廠規(guī)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乙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數量、型號規(guī)格為包裝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貨物至交貨地點前的運輸、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
由乙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包裝。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具備供方提供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2、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說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七、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說明書、交貨清單等。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協(xié)議乙方提供采購申報表、協(xié)議成交通知書(附采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fā)票等材料原件,交由甲方公司核對無誤后,送采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xù)(每個月結束后_____天內辦理)。
九、售后服務承諾
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要求及各項承諾。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它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發(fā)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備采購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多次討論、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網絡布線及設備采購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特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項條款。
一、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合同簽訂起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驗收內容:按甲方要求連通各個網絡及電話節(jié)點。
二、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
2。所有網絡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完成后的第二個工作日,甲方即付給乙方合同總額剩余的_________%;
3。對于本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應用需求變化,可由雙方協(xié)商,根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視工程的工作量免費或另行收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相應費用;
2。嚴格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審查方案,完成協(xié)作事項并監(jiān)督工程的實施進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內容進行工程驗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約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況下,負責整個網絡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進度安排;
2。嚴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約定,對甲方有關人員提供咨詢等服務,并保證按期圓滿完成網絡布線工程。
四、違約責任
1。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視為違約。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1‰作為滯納金,且工程進度按拖延時間向后順延;拖延一個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作為滯納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容和要求交貨、完成系統(tǒng),視為違約。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處以本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五、布線設備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_________。
六、合同總額
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動解除;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如有經雙方協(xié)商并簽字生效的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九、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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