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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施工合同

時間:2023-02-10 10:54:4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總承包施工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總承包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總承包施工合同(15篇)

總承包施工合同1

  摘要:在施工中,對于總承包存在兩個主要的合同關系—和承包人的合同關系以及和業(yè)主的合同關系。在整個施工管理中,總承包作為其主體,要對承包人以及整個工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所以,在合同上的管理是整個工程的關鍵所在,總承包單位必須對合同的管理進行加強。因此,本文就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進行初步的探討,也希望為以后的施工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在我國經濟迅速發(fā)展的今天不僅有越來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積上也在不斷地擴大。為了工程可以保質保量的被完成,會進行多個施工單位帶來的交叉作業(yè),就出現了承包管理。所謂的總承包單位,就是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下可以自主經營、自主發(fā)展、自負盈虧的境內及實體。對工程的技術、質量、計劃要進行多方位的管理,在這些過程中,要與合作伙伴和承包人進行多個合同的簽署。所以,將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

  一、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總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會有計劃控制與進度、計量支付、工程的變更以及延期索賠等幾個方面。要圍繞這幾個部分的需要,總承包與監(jiān)理工程師在設計工作程序與細則時應該按照項目的特點進行制定,將合同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的程序化與規(guī)范化,讓合同管理中的爭端降到最低,處理合通問題的速度加快,也能讓工程的進度得到保證。

  1.1對于計量支付的管理

  1.1.1關于計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則

  第一,在計量和支付方面必須要按照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實行;第二,要對工程置清單里的各支付項目里所有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單里沒有的支付項目被當成包含在與其相鄰的項目中,不需要單獨計量;第三,在計量中,必須是經過監(jiān)理工程師的批準和公開檢驗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記錄;第四,對變更的管理要進行加強,將工程的變更程序進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對計量支付建立相對健全的臺賬,來防止漏計和重計。

  1.1.2在計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進行總承包的管理模式時,要對兩個階段的計量支付管理方法進行嚴格實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據監(jiān)理完成簽認的`間質量檢驗單填對“工程中間計量單”進行填寫,給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jiān)理提出申請計量,然后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jiān)理就會對分包人申請計量的項目開始檢查,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有各種記錄、圖紙查閱、實地調查以及原始憑證的調查。對于承包人,將提供相關資料來對申請計量的項目情況(質量和數量)進行情況證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jiān)理所簽認的工程計量單以及中間檢驗單,按規(guī)定進行月進度支付報表的編制,在經過駐地監(jiān)理的簽認審查后再把項目報給總承包項目部進行審核與匯總。第三,總承包要把所有匯總的月支付報表和所有的原始資料送到業(yè)主與監(jiān)理處審查,監(jiān)理進行支付證書的簽發(fā),最后業(yè)主要在合同的規(guī)定時限內給予總承包人進行付款;第四,總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復的月支付證書來對承包人的支付證書進行編制,也要在合同的規(guī)定時限內給予承包人進行付款;第五,計量的支付臺賬?偝邪撕统邪藨搶⒂嬎銠C的計量支付進行數據庫建立,以便對計量進行管理,來防止漏計和重計的情況發(fā)生。

  1.2對工程變更的處理原則

  在工程的變更中,應該把優(yōu)化設計、對原設計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對工程成本盡量降低作為基本原則。在變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數量增減、新增工程項目以及結構尺寸改變等等。

  1.3對管理程序的變更

  1.3.1應由總承包或者承包人對變更提出申請,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應該在調查現場之后對變更方案進行提出,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考察然后確立方案,最后監(jiān)理工程師按照審查后的工程數量,再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3.2應由監(jiān)理或者業(yè)主提出變更要求,再由監(jiān)理對變更通知進行下發(fā),要附帶變更工程設計圖。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設計圖進行施工,將現場復稠計算的工程數量上交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按照權限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4對計劃進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進度是其三大目標之一?偝邪艘獙τ媱澾M度進行兩個方面的控制:對常保人工程計劃進行審查和落實與監(jiān)督進度計劃執(zhí)行情況。

  1.4.1對施工計劃進行審查批復

  要考慮對施工進度的審查:工期時間安排是否合理、在動員階段施工準備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計劃目標能否相適應。再詳細具體的對調整過程、備種計劃上報時間以及編制辦法進行安排,給工程提供一個有計劃、有組織的保障。

  1.4.2對工程進度進行有計劃的管理

  第一,要對進度控制人員進行落實,任命專人負責,再對任務進行具體細化,明確責任,對工程的進度進行隨時的了解;第二,對進度協(xié)調組織進行建立,其中要包括業(yè)主、總承包人、監(jiān)理、承包人以及當地政府的代表,將施工的協(xié)調工作做好;第三,設立明確的獎懲措施。

  1.4.3對延期索賠的處理

  在處理延期索賠的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處理延期索賠的事件出現后,應該對現場進行及時的調查,將事件的發(fā)生原因做詳細的了解,對事件性質定性后,再進行風險的歸屬;第二,在事件發(fā)生時,要和關各方積極協(xié)調配合,對引起理延期索賠的原因進行解決,將損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發(fā)生過程中,要對承包人對細節(jié)的記錄進行監(jiān)督,再由駐地工程師進行簽認;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索賠,積極的和業(yè)主、監(jiān)理進行溝通協(xié)商,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在總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風險

  在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風險包括:施工風險、設計風險、物價風險、意外風險以及工程變更等。

  2.1施工的風險。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基礎工程和軟基處理都是對于投資突破來說的主要項目;如果實際的地形和設計不符,就會造成樁基的變化、軟基處理上設計的厚度與范圍不能被滿足等情況發(fā)生,這些問題即使是很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設計風險。

  在設計風險中包括的的內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規(guī)定的重大變更允許與總價調整之外,在設計文件上的錯漏、設計不周與失誤都要又總承包單位進行負責,其中設計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設計單位資質信譽都是設計風險的主要因素。

  2.3物價風險。

  為保證施工的質量,業(yè)主要向總承包人與承包人提供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瀝青、鋼筋等,這時物價的不確定上漲因素就會出現,不過早我國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下,此類情況越來越少。

  2.4工程的而變更。

  在地方遠期的發(fā)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會積極的對新增工程項目進行引進,或者對單項工程標準進行提高,這方面的增加費用就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分別給予承擔。在施工的總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準則,對于合同中的規(guī)范性必須要進行規(guī)范;如果發(fā)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實與依據為主,調查之后進行及時解決;總承包也要經常與各個方面進行溝通,保證工程順利的進行。

  總結: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對總承包管理進行利用就是為了能夠讓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進行,來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來建筑行業(yè)的一大發(fā)展趨勢。在實行總承包模式的同時,也要結合建筑工程,不斷地對合同管理進行總結和探究,提出新的創(chuàng)新模式適應建筑行業(yè)為的現代化發(fā)展,也為建筑行業(yè)的發(fā)展帶來一些新鮮的血液。

  參考文獻:

  [1]文良.施工方總承包模式合同管理方式分析[J].山東交通科技,20xx(3):87-88

  [2]郭新生.馮鷹.淺談施工企業(yè)對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J].浙江水利水電?茖W校學報,20xx(3):8-9.

  [3]唐同海.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合同管理問題的思考[J].工程造價管理,20xx(5):32-34.

總承包施工合同2

  發(fā)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ㄒ唬┕こ堂Q:都昌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項目

 。ǘ┕こ痰攸c:江西洪城水業(yè)都昌分公司西側

 。ㄈ┕こ虄热荩和两、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ㄋ模┕こ虄r款:本工程投資額約元人民幣。

 。ㄎ澹┏修k方式:乙方對工程實行總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第二條合同工程

 。ㄒ唬╅_工日期:20xx年5月26日

 。ǘ┛⒐と掌冢20xx年11月26日

  (三)合同工程總日歷天數180天。

  第三條合同價款

 。ㄒ唬┖贤瑑r款依據

  1.土建、裝飾工程造價和安裝工程造價計價辦法,按照現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年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和《20xx建筑工程計價清單》,取費類別按工程類別。

 。ǘ┕こ探Y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甲方予以決算:

  A.工程通過城建質監(jiān)部門竣工驗收,全部達到工程設計要求和國家驗收標準,無任何質量問題。

  B.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把材料質量關,所有材料均為國家合格產品,無任何假冒偽劣產品用于本工程,無偷工減料行為。能嚴把施工質量關,所有施工的過程符合圖紙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要求。

  C.乙方交納清了所有應該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建設稅金、城建部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等)。

  2.乙方根據實際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價格、變更簽證價格編制好工程決算書,送交甲方審核。

  第四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

 。ㄒ唬┮曳奖仨毎磭蚁嚓P規(guī)范和質量施工技術標準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及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

  在施工中根據有關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ǘ╇[蔽工程在未經自檢和現場監(jiān)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或隱蔽,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jiān)理對將要覆蓋或隱蔽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后才能隱蔽。否則,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質檢人員及監(jiān)理接到乙方隱蔽工程檢驗通知后在48小時內不履行檢查,乙方視為甲方同意隱蔽,否則,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ㄈ┚唧w質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全部達到合格工程,爭創(chuàng)優(yōu)質。

  第五條材料供應及機械租賃

 。ㄒ唬┮曳讲少彶牧霞耙

  1.應事先通知甲方,請甲方看樣,留滯樣品,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采購。

  2.乙方采購的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并經甲方或監(jiān)理工程師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至工地使用。嚴禁將不合格材料運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ǘ┲苻D材料及機械租賃: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

  第六條安全文明施工

 。ㄒ唬┮曳奖仨氉袷貒壹暗胤秸块T頒布的一切有關部門施工安全、勞動保護、衛(wèi)生管理等法規(guī)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ǘ┮曳皆谑┕がF場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保護器材,設立安全警告標示牌,并設專職的安全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yè)。

  (三)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并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對乙方發(fā)生的任何人身傷亡、傷殘、疾病或財產的損失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對以上事件負責,費用自理。

 。ㄋ模┮曳皆谶M行爆破作業(yè)時,應嚴格遵守經甲方和監(jiān)理批準的爆破作業(yè)方案和操作規(guī)程。對所有的人身、工程本體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并對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對工程本體或甲方財產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ㄎ澹┮曳奖仨殗栏窨刂苹鸸て罚袷赜嘘P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嚴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法律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がF場材料應堆放整齊,機械設備安裝井然有序,施工現場無淤泥、積水、生活場所干凈整潔、建筑施工要求員工統(tǒng)一著裝、掛牌上崗。

  甲乙雙方要簽訂《建設工程承發(fā)包安全管理協(xié)議》。

  第七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本工程的場地平整、通水電工作,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辦理建設許可證及需甲方辦理本工程相關的其它施工證件、批件。

  4.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5.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6.協(xié)商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并承擔有關費用。

  7.負責工程的施工監(jiān)理,對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8.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基礎、主體、竣工進行驗收。

 。ǘ┮曳铰氊

  1.辦理施工許可證及需乙方辦理本工程相關的其它施工證件、批件。

  2.負責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明確責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臨時設施的修建并承擔費用。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3.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計劃、用水、用電計劃等,并報甲方審批。開工后應提供計劃、進度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季工程計劃》、《月工程計劃》在當季或當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計劃《季工程進度》、《月工程進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內呈報至甲方。

  4.將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程操作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5.尊重監(jiān)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

  6.無條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yè)主及甲方和監(jiān)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查,確保安全、質量、環(huán)保達到標準。

  7.施工期間設專人維護好甲方施工現場內的水、電管線,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賠償。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現場以外的水、電管線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8.不得將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轉包其他單位和個人。

  9.項目承包人(或經理)、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并常駐現場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3天以上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xù)。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經甲方質檢人員或監(jiān)理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違反者,損失自負。甲方質檢人員及監(jiān)理接到乙方檢驗通知后在24小時內不履行檢查,乙方視為甲方同意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則,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11.施工現場實行標示牌管理,寫明工作范圍、作業(yè)內容和質量要求,認真執(zhí)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和工序交接檢驗制度)。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12.負責合同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直至合格。負責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匯總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13.自費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huán)節(jié)及分工序的監(jiān)測、量測和試驗,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應的費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作業(yè),遵守環(huán)境保護法,對已完工的各類建筑物,在交工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15.自行解決乙方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huán)境干擾并承擔相應費用。

  1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鄉(xiāng)規(guī)民約,服從業(yè)主內部治安、物業(yè)等相關管理,因乙方責任而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公安部門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處理。

  17.自行承擔乙方安全部門或地方部門按規(guī)定所交納的一切費用。

  1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乙方應自行承擔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員的職業(yè)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并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

 。ㄒ唬┍竞贤恢Ц豆こ填A付款,乙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

 。ǘ└犊罘绞奖竟こ倘坑梢曳綁|資建設,從工程開工起直到【都昌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補貼資金到位后連本帶息由甲方一次還清,到期不能還清,按所欠總額的1%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所建房產可全權拍賣處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利息計算從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開始計算,按建設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扣留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后結清。

  第九條違約責任

 。ㄒ唬┘追

  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罰3000元,限額為10萬元。

  2.不聽從甲方及監(jiān)理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一次扣1000元。

  3.進入施工場地的主要材料、機械設備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場,發(fā)現一次罰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質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責任,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一條其它

  1.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如有發(fā)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合同價款10%進行處罰。

  2.乙方不得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規(guī)定拖欠民工工資,否則,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時,有權代乙方優(yōu)先支付本工程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規(guī)定拖欠的民工工資。

  3.工程竣工后,保修內容、范圍、期限按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有關條款執(zhí)行。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后二十天內撤離所有在建設單位基礎上的臨時設施,同時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內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承擔每天500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附則

  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業(yè)主、監(jiān)理、甲方所編制的施工計劃,對工程質量、工藝、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書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第十三條

  1.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協(xié)商,并簽署補充協(xié)議書,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與本工程簽定的其它相關協(xié)議、合同,與本合同有沖突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書雙方約定正副本份數: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肆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3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建筑、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能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墻保溫、外墻涂料、欄桿、百葉工程等發(fā)包人需要單獨發(fā)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具體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公司發(fā)布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暫定)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萬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qū),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裝修施工協(xié)議書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fā)包人工作

  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1234567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在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應當在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實行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發(fā)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fā)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工程師發(fā)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款至款辦理。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234567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發(fā)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承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6、索賠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lián)#?/p>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在施工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fā)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一方依據、、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總承包合同屬于什么合同

  在我國,由政府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充當了工程總承包的第三方認證,它是對企業(yè)能力的認證書,建設市場的準入證,同時又是規(guī)范建設市場的重要制度。我國工程總承包和企業(yè)資質管理工作在全國推行至今已經20多年了,為促進行業(yè)的健康有序發(fā)展,期間經歷了多次變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國內外建設市場對我國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國建設行業(yè)企業(yè)資質制度適應新時期的變革。

  工程總承包的界定

  工程總承包是項目業(yè)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采取的一種承發(fā)包方式,具體是指從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受業(yè)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fā)展周期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在國際上,并不是任何一種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兩個以上的階段交給一個組織承擔的方式都是工程總承包,如,美國的設計建造協(xié)會(DBIA)對總承包的定義為:設計-建造(Design-Build,以下簡稱為DB)模式,也稱為設計-施工(Design-Construct)模式或單一責任主體( Single Responsibility)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集設計與施工方式于一體,由一個實體按照一份總承包合同承擔全部的設計和施工任務。這里的DB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總承包模式。

  由此可見,只有所承包的任務中同時包含設計和施工,才能被稱之為工程總承包,設計階段可以從方案設計、技術設計或施工圖設計開始,單獨的施工總承包或采購+施工總承包、采購+設計總承包都不在總承包范圍之列。

  1、由于總承包合同中已經包含專項工程,因此,專業(yè)工程承包人只能從總承包人處再承包專業(yè)工程,也就是說專業(yè)工程承包人與總承包人之間存在一個分包合同,因此建設方不是該分包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當建設方將專業(yè)工程收回時,總承包合同也就隨之發(fā)生改變,建設方再次與第三方就該工程簽訂建設合同是一次重新發(fā)包。

  2、關于是否需要重新報建的問題,從你給定的條件以及我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理解,工程的報建與合同的簽訂好像是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如果該工程屬于招投標工程,那么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每一次變動都應到相關部門備案,但這種合同的備案與工程的報建不是一個概念。

總承包施工合同5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fā)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 工程規(guī)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后,經甲方乙方協(xié)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xx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后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fā)包方應具備的發(fā)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xx年陜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并做如下調整:

  1、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喊炊~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項目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yǎng)老統(tǒng)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喊炊~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后,并按市場采購價+采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fā)生爭議,以采購期間陜西省工程造價信息公布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并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余額5%作為保修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xù)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x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fā)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占用費,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xù)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后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年月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6

  建設單位:

  年月日

  合同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各方責任,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機電安裝總承包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guī)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圍

  1.承包方式:

  根據招投標文件、招標圖紙、國家施工規(guī)范和驗收標準的要求及其它有關資料,并結合施工現場環(huán)境狀況,按工程量清單固定綜合單價總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機械、包管理費、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包環(huán)境保護、包設備調試、包機電總承包工程管理、包與土建總承包配合管理、包措施費、包施工組織設計(各專項方案)中采取的技術措施、工藝方法等費用、包稅金、包利潤、包風險、包各種材料檢測費及包完工后的場地清理與余渣、廢棄物、余泥外運費用、包竣工驗收合格、并綜合考慮甲供材料設備采保與運輸、裝卸費用等一切風險因素。

  2.承包范圍: 招標文件、附件及甲方要求完成《電氣、給排水、消防、通風空調專業(yè)工程》施工圖所有內容,包括電氣安裝工程、給排水安裝工程、通風空調安裝工程、噴淋滅火系統(tǒng)、室內消防栓工程、火災自動報警工程、氣體滅火工程、安裝工程總承包管理,安裝工程各專業(yè)管線三維空間設計、留洞圖設計及預留、預埋件等的協(xié)調管理工作, 服從和配合協(xié)助土建總承包等項目管理.具體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強電系統(tǒng):

  2.1.1配電室低壓柜系統(tǒng)圖暫為方案圖,從配電室低壓柜出線的電纜及母線槽暫按方案圖以單項工程計量報價,該部分按實結算。

  2.1.2自低壓電房外墻開始,至所有動力配電箱(含消防動力配電箱、雙電源切換箱)、照明配電箱(含應急照明配電箱)安裝、電纜敷設均由機電施工單位施工。包括所有提供給其它機電系統(tǒng)

  的動力配電箱(含配電箱)如:電梯/扶梯系統(tǒng)、室內/室外(園林)系統(tǒng)、擦窗機設備、廚房設備、電話/電訊設備、有線電視/衛(wèi)星電視系統(tǒng)、機械停車系統(tǒng)、泛光照明系統(tǒng),各機電/弱電系統(tǒng)設備機房、消防控制室、室內/室外動力電源接點和人防機電系統(tǒng)動力電源接點等。

  2.1.3負一層商業(yè)區(qū)域、裙樓部分的動力系統(tǒng)、照明系統(tǒng)均由機電施工單位負責施工至配電箱、雙電源箱(含配電箱、雙電源箱)等,樓梯間照明、應急照明系統(tǒng)、疏散指示系統(tǒng)施工至燈具末端。

  2.1.4地下負三層、負二層動力系統(tǒng)、照明系統(tǒng)由機電單位施工。

  2.1.5所有樓梯間照明、所有應急照明系統(tǒng)、疏散指示系統(tǒng)、設備房照明由機電施工單位施工。

  2.1.6塔樓部分由機電單位施工至各辦公室內開關箱(含開關箱體、載流元件),新風機組、空調盤管配電由機電單位施工至末端設備,動力系統(tǒng)由機電施工單位負責施工至配電箱、雙電源箱(含配電箱、雙電源箱)。辦公室室內照明、電梯廳、內走道、衛(wèi)生間、管井的照明由裝飾單位施工。

  2.1.7避難層(15樓)除衛(wèi)生間、電梯廳外,其余照明系統(tǒng)均由機電單位施工。出屋面層照明由機電單位施工。

  2.1.8發(fā)電機(含環(huán)保工程、廢氣凈化、降噪措施和相關驗收配合工作)由招標方另行委托設計及施工。發(fā)電機至低壓配電柜的連接母線按暫估工程量由機電施工單位報價,按實結算。并協(xié)助做好機房的環(huán)保工程以及報建、驗收工作。

  2.1.9負責電力監(jiān)控系統(tǒng)、火災漏電報警系統(tǒng)的設備安裝,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調試。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瀝王大廈地下室,從本工程配電房至瀝王大廈消防泵房的供電線路計入本次投標范圍,提供電子版圖紙計算工程量,工程分界點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線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從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間的管線(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由招標人另行委托土建總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壓配電房由招標方另行委托安裝,工程分界點為低壓柜出線開關出線端子。地下室側壁預留的強弱電進線套管由機電單位預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簾控制箱由設備廠商配套供應安裝,機電單位接線至控制箱進線端子。

  2.2給排水系統(tǒng):

  2.2.1室內排水(雨水、污水、廢水、壓力排水、通氣管)及室外化糞池、隔油池由土建總承包單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園林單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2.2自市政自來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組、水表井)的室外給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裝,

  由機電單位施工。

  2.2.3除衛(wèi)生間給水支管外,其余室內給水管道系統(tǒng)均由機電單位安裝;衛(wèi)生間給水由機電單位在管井內預留給水閥門供裝飾二次接駁。

  2.2.4除衛(wèi)生間淋浴支管外,熱水管道及設備由機電單位安裝,熱供水及熱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間內,預留閥門供裝飾接駁。

  2.2.5室內外園林景觀由本次機電系統(tǒng)施工單位負責預留給水接駁點。

  2.2.6機電單位與裝飾單位的工程分界點為給水立管、干管上的給水閥門;與消防單位的工程分界點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進水口;分界點的管線由機電單位安裝。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機電單位供應及安裝,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機電單位預留孔洞、預埋套管及安裝管道、設備、附件。

  2.2.8由機電單位成套供應的給水設備與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間的管線屬本次招標范圍。

  2.3消防系統(tǒng):

  2.3.1按招標人提供的設計資料所規(guī)定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圍及介紹僅是概括性的,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承包人應全面了解工程的實際范圍,并承擔其所有風險);

  2.3.2按招標人提供的本工程項目消防設計施工圖,并按有關消防設計施工規(guī)范和承建標準所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室內消防栓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手提/推車式滅火器、氣體滅火系統(tǒng)等的施工。

  具體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3.3.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由噴淋泵取水口開始的所有噴淋系統(tǒng)均在招標范圍內,包括安裝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2.3.3.2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所有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均在招標范圍內, 包括安裝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機電單位安裝。

  2.3.3.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從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設備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均在招標范圍內, 包括火災報警、消防聯(lián)動、消防廣播、消防電話等圖紙所示全部內容,并提供與智能化系統(tǒng)、城市聯(lián)網報警系統(tǒng)的接口。其中消防廣播系統(tǒng)須單獨報價。

  2.3.3.4、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tǒng)由機電單位安裝,消防單位協(xié)助消防驗收,從消防控制中心至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控制線路由消防單位安裝。

  2.3.3.5、通風防排煙系統(tǒng)由機電單位安裝,消防單位協(xié)助消防驗收,從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風防排煙系統(tǒng)的聯(lián)動控制線路由消防單位安裝。

  2.3.3.6、防火門、防火卷簾由招標方另行發(fā)包,消防單位協(xié)助消防驗收,從消防控制中心至卷簾控制箱的'聯(lián)動控制線路由消防單位安裝。

  2.3.3.7、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瀝王大廈地下室,除消防水池進水口和配電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備用配電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線、設備以及從泵房至本工程地塊內的管線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3.3.8、消防水系統(tǒng)、消防電系統(tǒng)必須的閥門井、電纜井、預埋件等附屬工程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3.3.9、消防泵、穩(wěn)壓泵等成套設備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設備的管線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3.3.10、設備房氣體滅火系統(tǒng)由消防單位深化設計,并單獨報價。

  2.3.3.11、手提/推車式磷酸銨鹽等干粉滅火器:型號及要求詳見經消防主管部門審核的消防圖紙;

  2.3.3.12、本工程消防系統(tǒng)統(tǒng)一由消防單位組織調試、協(xié)調驗收,建筑、裝飾、機電、電梯、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等相關單位配合。

  2.3.3.13、其他發(fā)包人認為有需要的且屬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絕或在通知規(guī)定的合理期限內不完成,則發(fā)包人有權對承包人處以增加工程造價2倍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也由承包人承擔。

  2.4通風空調系統(tǒng):

  2.4.1地下室、裙樓、塔樓的通風空調(風、水)系統(tǒng)、衛(wèi)生間排風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均屬本次招標范圍。

  2.4.2空調、通風設備與配套供應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間的配電線路、控制線路計入本次招標范圍。

  2.4.3空調、通風設備與消防自動報警、樓宇自控等專業(yè)的聯(lián)接由招標方另行委托相關單位施工,機電單位提供接口。

  2.4.4空調冷水機組由發(fā)包方采購,機電單位負責設備驗收、卸貨、保管、二次搬運及安裝、調試(費用已包含在總價內)。

  2.5地下室人防戰(zhàn)時機電管線由人防單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平戰(zhàn)共用設備、管線計入機電報價范圍。

總承包施工合同7

  發(fā)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經協(xié)商一致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tǒng)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上述內容及合同范圍內裝修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4.裝修工程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qū)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1年。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扣除。

  2.發(fā)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3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甲方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天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乙方。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要求,必須加快_________的土石方清運速度,甲方就乙方對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進行承包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承包項目

  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

  第二條承包內容

  土方剝離、石方鉆、爆、裝、運,然后在碎石場附近的平整場地進行堆放。

  爆破技術要求:采用微差毫秒控制爆破的方法和技術進行爆破,飛石水平距離不允許超過_________米,粒子運動速度(震級)不超過_________mm/s,爆破不危及村民房屋,跑道及其它建筑物和構造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工程量

  土石方約_________萬立方米。

  第四條工程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確保主體方量完工。

  第五條工程驗收

  1.清運山體工程完工標準為:以黃海高程_________米(±30厘米)

  2.在政府驗收合格_________清運工程后,視為甲方對乙方工程施工驗收合格。

  3.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范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認可的測償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xié)商解決工程量問題。

  第六條工程進度

  按照完工時間測算,乙方必須保證每月完成_________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量。

  第七條甲方義務

  1.如乙方能夠每月完成_________山體方工程量,甲方同意無息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支持乙方生產,按月支付_________元/月。

  2.借款只能用于工程所需的炸藥、雷,管、柴油的購買。甲方按照乙方書面委托直接付款給供應商。供應商收到款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給甲方在_________工地的現場管理人員。

  3.甲方保證及時劃撥款項給乙方指定的供應商。

  4.乙方清運堆放角由甲乙方共同銷售,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八條乙方義務

  1.積極組織設備、生產人員、爆破技術人員,確保安全、正常生產。

  2.認真組織每天_________噸以上炸藥量的爆破實施,及時將爆破石料清到海邊堆放。

  3.保證每天爆破兩次,每月清運量不少于_________山體方。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使用或出售存?zhèn)}角石時的貨款中50%優(yōu)先償還甲方無息借貸工程款(具體借貸數額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數額為準)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項目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6.乙方需支付的費用:①口岸辦代收的邊防、海關、衛(wèi)檢等有關部門費用;②國家資源費2%視政府要求交納;③甲方員工辦公費用:_________元/ 月。④乙方自行承擔清運過程中有關的行政、工商、稅務、保險,安全等項目款項。(如因政策原因增加的.稅務或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一個月內自行完善合法的工商、稅務、安全登記事宜。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低于_________元/m3出售甲乙方堆放的碎石和角石,更不能阻止乙方自主銷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存?zhèn)}料按山體方計每立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2.如乙方違約,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并按存?zhèn)}角石料_________元/m3的單價收回存場角石(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3.如乙方違約,乙方應在三天內將_________及碎石場及各類石料無條件交給甲方,甲方接收后,再將乙方爆出及碎出的石料按如上約定價扣除貸款部分后,分期支付給乙方。如經測量超出_________工程總量的,限乙方_________天內自行拉走,否則視為放棄(乙方不得再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和調整,而使項目無法繼續(xù)進行下去。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lián)系地址、電話、傳真的發(fā)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xié)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

  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xié)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xié)商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guī)定外,后繼立法(本協(xié)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xié)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xié)商一致對本協(xié)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xié)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xié)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總承包施工合同9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要求,經工程項目報建和市招標辦備案,甲、乙雙方對本工程項目進行了商議。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特定協(xié)議如下。

  一、工程項目的綜合說明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

  4、結構及層數:_________________

  5、發(fā)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發(fā)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7、xx年xx月xx天。

  8、質量要求。

  二、工程造價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定本承包協(xié)議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價格計算依據:_________________

  (1)標定的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_

  (2)標定的取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調價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購供應

  1、材料采購、運輸、保管的責任和計價依據:_________________

  2、對材料質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簽署后,開工前%作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進度向乙方準時付款。

  3、按天津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至總造價的%;留%做維修款,待工程竣工維修期滿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許調整的內容和依據: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礎的處理和重大設計變更費用的計取

  1、施工過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

  2、基礎墊層以下的.地基處理有乙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fā)生給與調整。

  3、結構、規(guī)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由該工程圖紙設計部門出變更圖紙或變更說明,并由乙方負責施工,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fā)生給予調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xié)商另訂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協(xié)議經雙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總承包施工合同10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風險提示:發(fā)包人的相對義務

  購根據法律規(guī)定發(fā)包人應辦理法律規(guī)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guī)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fā)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友好、誠信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總量:

  4、承包期限: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guī)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fā)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guī)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fā)包人原因,未在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共_______天。

  5、工程價款:

  6、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7、工程質量: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交接時符合施工條件。

 。2)及時交付圖紙,設計變更時要及時與乙方協(xié)商。

 。3)對工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5)按時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

  2、乙方職責

 。1)熟悉圖紙與合同的所以內容。

  (2)積極配合甲方在設計變更時的工作。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業(yè),不得穿拖鞋進場。

 。4)工程完工時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項目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三、安全條款

  1、甲方負責監(jiān)督乙方的生產作業(yè),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范供乙方執(zhí)行。

  2、乙方確保施工環(huán)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環(huán)境不符合施工條件,必須馬上停工。

  3、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的安全規(guī)范,安全會議要經常開,安全知識要時時普及。

  4、乙方必須規(guī)范每個工人的行為,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場。

  四、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______天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監(jiān)理單位和開發(fā)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范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認可的測檢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xié)商解決工程量問題。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fā)生,也有據可依。

  五、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均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如乙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和調整,而使項目無法繼續(xù)進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八、保密一方對因本次協(xié)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xié)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xié)商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協(xié)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xié)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聯(lián)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責任人: 聯(lián)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11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作為發(fā)包方,為預防欺詐問題,發(fā)包方應當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包括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該工程公司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yè)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對方委派代表簽約人的,應該要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托書;同時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經營范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在完全理解本協(xié)議條款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xié)議》(以下簡稱協(xié)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暫定為:_____㎡

  4、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關于材料提供的事項,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huán)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第三條、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方總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如下:

  承包范圍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施工單位外,其余施工圖紙上的全部內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

  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工程:(電梯工程;消防、)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為:優(yōu)質

  第五條、合同工期與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歷天)

  2、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體以發(fā)包人取得開工報告后具備施工條件后書面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同意,可作相應順延;

  1)、因人力不可違抗因素而延誤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計停工超過15日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確定

  1、合同價款暫定:___元/平方米,大寫:___萬元整(人民幣),暫定價不作為撥款及結算依據,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預算及變更、簽證等為依據。

  2、工程價款的確定

  合同價款依據施工圖紙,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及非工程實體費用,其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及取費;土建工程執(zhí)行《_________建筑工程計價定額》;取費執(zhí)行《______建筑工程計價定額費率標準》按二類工程取費。材料檢測試驗費確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費用金額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墊付。結算時由甲方支付。

  3、總承包管理費及現場配合費

  1)、承包方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擔全部承包方管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給予各專業(yè)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運輸、施工電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電費,由分包單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樓面的水、電掛分表計算,由分包單位按照實際發(fā)生額支付(此費用為單列費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項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價,需乙方開具工程發(fā)票,則由具體施工單位與乙方商議支付繳納金額。

  第七條、工程款的審核與支付

  1、工程款審核:承包方在到達付款節(jié)點前,提交《撥付計算書》,經監(jiān)理、甲方審核后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承包方如未按實提交進度計算書,甲方有權推遲支付進度款最終以結算為準多退少補。

  2、工程款支付辦法:

  為地下室主體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體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體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體工程完成五層支付完成量的80%,封頂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結構工程按月進度結款90%,工程竣工后結清97%,甲方留質量保證金5%,二年內結清。

  第八條、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1、自竣工確認之日起,半個月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報《工程竣工結算書》后予以確認,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審核工作,承包方應積極配合,超過一個月承包方未能及時上報《工程竣工結算書》視為發(fā)包方默認承包方所報工程結算價款屬實,并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從甲方指定水源、電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地至施工現場發(fā)生的線、管由甲方承擔,承包方單獨裝表計量,甲乙雙方確認表號,承包方按水表、電表結算,價格按當地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實際價格計算。施工期間每月按現場總水表、電表的計量數,并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按指定分表計量數簽字確認,由承包方自行繳費。

  3、人工、材料造價結算辦法:

  1)、本合同中約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2)、按定額人工費+相關調整文件實施。

  3)、甲供材料:鋼材按甲供價格計入預、決算。所有節(jié)約材料歸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領,則超領部分的材料甲方按進場價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結算以合同、補充協(xié)議、竣工圖、施工方案、竣工驗收報告、變更聯(lián)系單、來往文函、技術資料及簽證單位依據。

  5、工程聯(lián)系單與現場簽訂單審批流程:甲方收到此類、工作聯(lián)系單、簽證單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15個工作日審核完成否則視為確認。承包方未按聯(lián)系單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原則上不作為結算依據,簽證、變更結算依據參見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九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派駐__為項目總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委托___監(jiān)理公司委派___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根據監(jiān)理合同的約定,代表甲方負責施工進度和質量的監(jiān)督與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職責。承包方應服從、接受監(jiān)理對項目工程監(jiān)督、進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現場簽證的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并負責工程例會的組織及其他監(jiān)理工作。

  2)、開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圖五套及有關地質資料一套,并在乙方協(xié)助下負責安裝施工臨時總水表和電表。

  3)、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應由甲方辦理有關證件、批文及辦證需要的費用。

  4)、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架空高壓電線、隱蔽文物、古樹名木保護要求:負責提供現有的資料,對地下隱蔽文物、光纜管線、古樹名木、建筑物、構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礙物,如需保護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護措施報甲方審批,費用由甲方負責。

  5)、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并會同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校驗。

  6)、負責與設計單位的協(xié)調工作,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參與超高層結構方案,構造施工處理等研究,優(yōu)化設計降低建設成本。

  7)、負責審查承包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項(單項)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與設備要貨計劃表》。會同監(jiān)理對承包方自行驗收通過后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組織有關單位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參加由監(jiān)理主持的工程例會。

  8)、組織設計、監(jiān)理、施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則將發(fā)售樓盤分塊作為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樓盤價格則按甲方售樓同等價格。該樓盤乙方接受后有權自行出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2、乙方職責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項目經理為___;項目總工程師為___。承包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高級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并負責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整理匯總。所有甲方向項目部經理發(fā)出的書面通知均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后方被確認已發(fā)給了承包方。項目經理經甲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負責工地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yǎng);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施工用水用電,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對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5)、參加項目全部的施工圖會審、參加設計交底并及時提出完善設計的修改意見。

  6)、《月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程量的確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書面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報》后,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計劃書》,7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分包工程進行及《材料設備供應計劃》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該月進度款或順延支付工程款時間。

  7)、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和監(jiān)理報送周報,包括本《周施工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和最終完成時間)。

  8)、負責與現場內臨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后澆帶施工等工作進行管理和協(xié)調,并參與配合質量評定工作。

  9)、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并且承擔因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責任和費用。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保、消防、治安等各項甲方管理規(guī)定,如承包方違反規(guī)定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10)、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自費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進行修復,修復費用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負責整個項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在內)的全部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的收集、匯總、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之后,辦理存檔手續(xù)。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單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項歸檔。按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檔案整理并辦理存檔手續(xù)。

  第十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管理

  1)、本合同規(guī)定由承包方總承包范圍的'各部各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guī)范規(guī)程及驗收標準和內蒙古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2)、承包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計要求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和監(jiān)理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并按驗查結果進行整改。

  3)、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fā)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但甲方確認并不解除承包方的質量等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戶型圖設計要求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裝修及水電安裝等)和樓道公共部分裝修,經甲方檢驗合格后,承包方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4)、本合同執(zhí)行國家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與質量評定標準。

  2、工程檢查和返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方應按甲方和監(jiān)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標準,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程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應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jiān)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監(jiān)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與返工: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驗收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返工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

  4、水、電安裝工程的設備調試與試車

  1)、承包方承包的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調試條件,承包方組織設備調試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好設備調試記錄。設備調試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師和監(jiān)理工程師在設備調試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設備調試條件,由甲方或監(jiān)理組織設備聯(lián)動調試,并就設備聯(lián)動調試內容合格,各方在調試記錄上簽字。

  第十一條、甲供材料與設備

  1、本工程在具備施工圖紙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確的提供材料和設備的名稱和范圍、既甲供范圍:按《甲供材料、設備清單一覽表》為據。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購、供應。該“清單表”包括甲供材料設備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并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與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甲方監(jiān)理方共同清點、登記入冊。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因承包方丟失說損壞,承包方負責賠償。材料和設備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與設備的結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辦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給承包方工程進度款時,按撥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時,按實際供應價全部扣回。

  第十二條、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應的材料的品牌必須符合施工圖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墻涂料、石材、面磚、防水材料和給排水及電氣材料的品牌,施工前,產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將進行指定。采購時,必須甲方簽字認可才能采購;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或監(jiān)理人員有權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承包方將有缺陷的材料拆除、運走,并由承包方承擔重置材料費用。材料檢驗試驗費按規(guī)定計取。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與簽證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需向承包方發(fā)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方按《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由于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價款的變化按規(guī)定處理,具體的變更款項經確認后隨工程款撥付,工期按實際發(fā)生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風險告知:為了保障發(fā)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對建設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xù)。在建設合同中應當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fā)包方驗收,發(fā)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如果發(fā)包方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fā)包方在驗收時發(fā)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為評定工程質量依據,工程質量等級由甲方、承包方、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四方共同評定。

  2、當工程竣工驗收前、承包方應將是共產生的垃圾廢料、障礙物及臨時設施全部清除,并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清除建筑垃圾及設施,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清理,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驗收中,如發(fā)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且確認無疑后,在10天內組織物業(yè)等有關部門進行內部范圍的竣工驗收,并與驗收5天內給以批準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jié)B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經當地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后備案,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xù)。

  5、竣工日期:為經甲方組織質檢部門驗收通過審批后的日期。

  6、工程竣工驗收后,移交甲方使用。在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規(guī)定執(zhí)行。

  7、竣工資料管理要求及違約賠償:

  1)、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承包方按當地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歸檔的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竣工檔案資料。

  2)、承包方編制和管理匯總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檔案通過檔案館驗收后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單位資料除外)。

  第十五條、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后,承包方應按國家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保修金定為工程結算價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起始日為承包方獲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3、保修期內因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在保修期間內,承包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時內派人免費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約定時間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工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5、保修金的退還:竣工驗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滿五年返還保修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托他人所發(fā)生的保修費用后返還剩余部分,保修金均無息退還。

  第十六條、現場管理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影響監(jiān)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jiān)理認可后實施。

  3、事故處理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采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監(jiān)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有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3)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發(fā)生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隨時接受甲方、監(jiān)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并落實檢查整改意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施工范圍內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須考慮周全,并經甲方失眠審核后方可實施。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fā)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guī)范、條例和甲方的現場管理規(guī)定,甲方將定期邀請主管部門的認定處到場進行檢查。

  4)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備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等。

  5)施工期間,乙方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主導完工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投拋。

  6)乙方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的規(guī)定,并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huán)境衛(wèi)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xù)。

  7)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qū)的環(huán)境。承包方對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垃圾和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場并妥善處置(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保證現場整潔,防止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并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5、對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tǒng)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時,應報原審批人批準。

  2)嚴格進行施工總平面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監(jiān)理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齊,并且有標識及負責人管理,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電設施及線路按規(guī)定假設整齊,排水系統(tǒng)使用狀態(tài)良好,每項均需要安排專人管理。

  3)機具設備按規(guī)定位置布設,進場前經過維修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4)符合建設部發(fā)布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儲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業(yè)符合消防條例要求。

  6)有對施工粉塵、廢氣、廢水、垃圾、噪音、震動的控制措施,防止環(huán)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設施的管理制度,保證符合衛(wèi)生要求。廚師要有健康證。

  6、現場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監(jiān)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定期檢查。

  2)、甲方和監(jiān)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將建立施工樣板(樣板間)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時配合完成。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風險告知:合同必須要有違約條款,應明確一般違約的后果以及嚴重違約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約定違約金,原則上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其損失的30%,違約金如果約定過高,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約定一方違約后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要求,承包方應無償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并承擔未達標單體結算造價千分之三的質量違約賠償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于返工造成的費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擔,并承擔工期賠償違約金。

  2、承包方違背合同各相關條款所述承包方職責、義務和承諾時,應按合同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其中合同未盡述的違約情況,均依上述原則比照類推處理。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損失。

  4、施工工期日歷天數。因承包方原因延誤一天,承包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天。

  5、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逾付款應承擔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工期順延。

  6、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固定資產投資類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雙方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損失。

  8、甲方指定分包責任及賠償:

  9、因安全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拖欠民工工資而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外購造成的經濟糾紛、訴訟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質量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文明現場混亂造成停工、罰款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時交付使用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其他原因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保險條款:

  1、承包方辦理自己所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相應費用。

  2、農民工保證金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甲方對于乙方和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風險告知:工程保險的責任范圍由二部分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工程項下的物質損失部分,包括工程標的有形財產的損失和相關費用的損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針對被保險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可能產生的第三者責任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導致的損失。建議辦理相關人員有關保險。

  第十九條、暫停施工

  1、因設計圖重大調整等原因若需暫停施工,承包方實施甲方作出的暫停施工處理意見后,可視具體情況,提出復工要求,甲方將及時給予承包方答復。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累計停工超過一個月時視為甲方解除合同并給予結算、承擔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全額支付工程款,在順延工期期間所增加的實體項目按原合同單價計算,損失部分雙方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條:工程緩建:

  1、甲方認為卻有必要工程緩建施工時:應當以書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人員、設備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價款,并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本工程按國家政策挺緩建:除結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誤和損失,按到時有關規(guī)定補償。

  第二十一條、爭議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應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態(tài)度友好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qū)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xié)議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承包方將工程交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12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墻幕墻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人民幣仟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專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

 。丁藴、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后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總承包施工合同13

 。òl(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 )為實施 (項目名稱),己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 )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發(fā)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萬元)。 4.工程范圍:

  5.承包人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筑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guī)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的`,開工前提供發(fā)包人制定和發(fā)布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fā)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jiān)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 個月。

  10.本協(xié)議書一式拾貳份,發(fā)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1.通用合同條款 2.專用合同條款 3.誠信行為承諾書

  4.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相關文件目錄

  發(fā)包人:(蓋單位章)

  發(fā)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ê炞郑

  承包人:

 。ㄉw單位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ê炞郑

總承包施工合同1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qū),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xié)議書裝修施工協(xié)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5.3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fā)包人工作

  8.1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fā)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fā)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fā)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3.3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fā)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fā)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guī)定,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fā)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fā)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lián)#?/p>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fā)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fā)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fā)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fā)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總承包施工合同15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guī)模: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為:(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損耗率表);

  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七、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

  八、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 后本合同生效。

  發(fā)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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