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申請書匯總八篇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申請書應用范圍廣泛,利用申請書我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愿望和訴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仲裁申請書 篇1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
地址:
郵編: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人代理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被申請人:河北省xxx開發(f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郵編:xxx聯(lián)系電話:xxx
案由:
本人xxxxx于20xx年3月12日與本案被申請人xx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gf―xx———xxx合同編號:s2—2—xxxx下同。),本案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建筑面積為81。16平方米,位于河北省市燕郊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路南側的“上上城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棟xx單元的xxx號房。在萬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終迎來收房時刻,本人于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請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書,本人委托本案代理人于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卻等來了不符合合同約定面積(約定面積81。16平方米,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及質量的商品房,被申請人要求本人依照實測面積補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據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約定,本人無義務承擔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導致無法及時,有效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仲裁請求:
請求仲裁庭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guī)定,結合本案之
實際情況,對本人如下之請求給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驗收商品房,待驗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規(guī)定后,方履行支付相應款項之規(guī)定,要求流程明確,不模糊,收費項目明確,符合法律之規(guī)定。并要求被申請人不得懈怠,延誤,故意拖延,不盡驗收房配合等相關義務。
2、根據本案合同之約定,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對商品房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承擔雙倍返還于本人,且產權歸屬于本人。即由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面積誤差比7。775%中的4。775%誤差比對應的3。88平方米的房價(單價*****元/平方米)雙倍房價款:3。88平方米乘于****元/平方米(單價)乘于兩倍,合計******元。并于本人驗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項時沖抵。
3、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依據,并予于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延遲交付,驗收房的違約責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違約金:(首付款數(shù)+月供數(shù))乘于33天乘于萬分之一,合計*******元。
5、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因其無法交付驗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誤工費,合計:*****元。
事實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流程及質量問題,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1、被申請人驗收房流程規(guī)定:先進行房屋實測面積驗收簽字———》補交超出合同約定面積的商品房屋款項――》拿到相應材料前往物業(yè)管理處進行相關流程――》拿到房屋鑰匙實際勘測房屋面積及質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導致房屋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無法保障,先交款后驗收房屋,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之相關約定,不符合商品房驗收交付的約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約定面積為81。16平方米。而根據被申請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實際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實測面積多出6。31平方米,面積誤差比為7。775%之巨,根據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合同條款約定。但本案的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補足所有誤差比面積總房價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擔),否則不提供驗收房之流程操作,于合同之約定而不顧,于法不顧。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
3、被申請人無法正確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之依據。嚴重侵害了作為商品買受人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權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掩蓋,混淆業(yè)主的建筑物的公攤所有權。
4、因被申請人的原因,導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遲一個月多交付,約定交付日期為20xx年1月20日,實際通知驗收房屋日期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嚴重的逾期交付行為,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相關約定,被申請方(出賣方)應按日向申請方(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證:
一、被申請方人證:
二、申請方人證:
1、****單元的*****號房業(yè)主。
地址:*****************
郵編:聯(lián)系方式:
2、****單元的*****號房業(yè)主。
地址:*****************
郵編:聯(lián)系方式:
物證:
1、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來源于雙方合法,有效簽署成立。該合同原件被申請人(出賣人)兩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銀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單復印件。來源于被申請人簽發(fā)郵寄。
3、來源于被申請人財務部xxxxx簽發(fā)。
根據本人與被申請人達成的仲裁條款,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陽區(qū)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xiàn)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xiàn)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性別:男。年齡:26。工作單位:x藥業(yè)集團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區(qū)xx路。電話: xxxx。郵編:1xxxxxxx0
被申請人:xx藥業(yè)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性別:男。年齡:26。職務:總經理。地址:北京市tt區(qū)tt路。電話:xxx xxx。郵編:1xxxxxxx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zhí)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yī)療費4962.1元;
2、請求裁決先予執(zhí)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扣發(fā)的工資(5899.83元)及其25%的補償金共7374.78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400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交通費2272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xxx3年1月10日參加被申請人組織的籃球賽致膝關節(jié)嚴重受傷。xx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醫(yī)三院住院治療,xxx3年11月22日由tt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xxx3年12月29日經tt區(q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六級。由于被申請人未能及時為申請人申報工傷,致使申請人在工傷認定前被迫自費承擔了醫(yī)療費4962.1元(見醫(yī)療保險手冊及有關的醫(yī)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申請人工傷治療期間,被申請人于xxx3年3月扣發(fā)了申請人工資564.42元(稅后)、xxx3年8至11月份扣發(fā)了申請人工資5335.41元,合計5899.83元(見本人的工資存折本)。在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后,被申請人遲遲不予補發(fā),拖欠申請人工資至今。根據《xx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訴人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受傷前的平均工資為3907,本人應該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6977元.由于被申訴人未給申請人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致使申訴人僅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據《xx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用人單位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后,重新核定工傷保險待遇.重新核定前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工傷保險基金不予補支."因此,被申請人還應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申請人在xxx3年8月6日住院治療治療手術后的兩個多月的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護理(見鄰居肖某的書面證實).其中,從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個多月時間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方面均需要護理);從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動方面需要護理).《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xx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045元/12個月=xxx3.75元.因此,被申請人須向申訴人支付護理費1400元.
申請人治療工傷期間共花費交通費2272元(見相關車票),應由被申訴人承擔.
由于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北京市tt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xiàn)住xxx市xxx區(qū)xxx路xxx號。聯(lián)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qū)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0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guī)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fā)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shù)、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0x年7月1日雙方協(xié)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shù)計算,200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xié)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guī)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住所:上海浦東新區(qū)____路___號,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貨款RMB176,960.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自20__年開始20__年止,先后向申請人采購了總金額為240,960元的ADSL終端設備。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于20__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176,960.00元(大寫壹拾柒萬陸千玖佰陸拾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12.2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3%計算,共計5,308.8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于申請人。
基于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四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qū)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20xx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zhèn)方向行駛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xx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xx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yī)療終結時間至20xx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yī)療期從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y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xx年5月直至現(xiàn)在20xx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xiàn)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xiàn)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 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XX省XXXX公司住所地:XX省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額發(fā)放的工資18XX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于20xx年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系,也沒有結清20xx年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fā)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F(xiàn)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XX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21號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終止雙方的業(yè)務合作行為,將申請人托管給被申請人的業(yè)務及資產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 1150萬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可得利益損失450萬元。事實與理由:
語音、寬帶等電信業(yè)務為專營業(yè)務,以前一直是由中國電信專營,國家為打破壟斷,將被申請人從中國電信分離出來,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被申請人進入岳陽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敷設光釬電纜、建設機房等物理形式的網絡基礎設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發(fā)展終端客戶資源;而申請人作為岳陽市唯一的有線電視傳輸單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終端有線電視客戶資源,有成熟的電信設備、網線敷設技術力量,正是被申請人千方百計尋找的合作對象;雙方經多次協(xié)商溝通,于20xx年6月簽訂《業(yè)務代理合作補充協(xié)議》,約定申請人代被申請人墊資建設用戶接入系統(tǒng),代理被申請人開展語音業(yè)務,代被申請人建設匯聚設備、認證設備、接入光纜和用戶網絡;約定雙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協(xié)議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xié)商繼續(xù)合作的條款和條件并另行簽訂協(xié)議;約定申請人收益包括業(yè)務代理費、墊資補償和網絡代維護費,其具體分成比例為,語音(含市話和長途),DIA(寬帶專線)以及其他業(yè)務,申請人為50%;數(shù)據(家庭上網),申請人為70%等。雙方簽訂協(xié)議后,申請人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墊資13326250元,組織技術力量,將語音用戶接入系統(tǒng)和寬帶網絡接入系統(tǒng)等雙方協(xié)議約定的工程建設完畢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經營業(yè)務期間,申請人利用自己的終端客戶資源,拓展市場,業(yè)務逐年長足發(fā)展,截止20xx年2月,申請人已發(fā)展用戶8129戶,業(yè)務收入成倍增長,申請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請人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了停止競爭協(xié)議,其核心內容是,非主導運營商在協(xié)議期內,停止業(yè)務發(fā)展,不再增加新用戶;該協(xié)議的簽訂,導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合作協(xié)議再也無法正常進行,被申請人的預期收益無法實現(xiàn)。20xx年3月1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去函,要求終止雙方的合作協(xié)議,由被申請人償還申請人的投資成本。20xx年3月21日,雙方開會溝通決定,對申請人提出的資產購買方案,因雙方都是國有企業(yè),有嚴格的要求和流程,決定由申請人拿出具體可操作方案,同時啟動資產和臺賬的清理等相關工作,以便雙方下一步的商討;至于網絡及業(yè)務的托管問題,由岳陽網通和申請人就其方案進行商討,共同推進該項工作的落實。20xx年4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簽訂《通信業(yè)務及資產托管協(xié)議》,將合作業(yè)務及資產托管給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業(yè)務代理合作補充協(xié)議》順延一年,順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請人委托湖南昌言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出具律師函,要求被申請人就墊資的資金及形成的資產的后續(xù)運營進行商議。20xx年1月7日,被申請人回函,稱“此項工作正在處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請人將業(yè)務及資產托管給被申請人后,一直托管到現(xiàn)在,被申請人也一直按照雙方的合作協(xié)議及托管協(xié)議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減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請人的分成收入遠遠不能彌補
申請人墊付的資金。
電信業(yè)務為專營業(yè)務,申請人不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人墊資購買、敷設的電信設施、光纜等網絡系統(tǒng)及發(fā)展的終端用戶資源等資產,在雙方合作期滿后,只能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這不僅符合雙方協(xié)議約定,也是實現(xiàn)社會價值最大化及保證用戶、消費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請人在與申請人合作期間,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停止競爭協(xié)議,申請人上千萬的墊資投入不能正常經營,過萬線已架設的分配電纜因不能吸收新用戶被閑置,申請人預期收益不能實現(xiàn),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賠償申請人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滿期間,不能吸收新用戶導致的利潤損失;一是合作期滿后,申請人因不能吸收新用戶造成終端用戶減少,導致交還給被申請人終端用戶減少,被申請人返還價值相應減少的損失。
現(xiàn)申請人依據雙方簽訂的《業(yè)務代理合作補充協(xié)議》第十一條,如發(fā)生爭議的一方可向岳陽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約定,特申請貴會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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