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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淺談總價合同在工程中的應用
[摘要]總價合同因為有利于業(yè)主控制造價,承擔風險較小所以越來越受業(yè)主的青睞。但隨著總價合同的使用范圍的擴大,它的局限性也表現(xiàn)的更加明顯。本文主要對總價合同風險分擔不均衡產生的原因,和容易產生爭議的內容進行分析,提出相關建議及解決措施。
【關鍵詞】工程項目;總價合同;風險;爭議;可調整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按照不同計價方式分主要有三種,即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補償合同。由于總價合同結算簡單,有利于發(fā)包方的投資控制,而且承擔的風險更小,所以越來越受業(yè)主的青睞。
總價合同是由承發(fā)包雙方事先在合同中確定委托給承包商完成的全部施工任務,按全部任務或整個工程計算總價。待實施的工程性質和工程量由雙方事先根據(jù)圖紙、規(guī)范要求明確商定,價格按照中標的承包商在投標中提出的報價,由此確定的款額作為合同的總價。根據(jù)施工招標時的要求,當施工內容和有關條件不發(fā)生變化時,業(yè)主付給承包商的價款總額就不發(fā)生變化。
總價合同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總價合同。
其中固定總價合同,是指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量而實施的全部工作的總價款一經約定,除工程和設計變更外,一律不調整。固定總價合同的特點有:
1、業(yè)主更容易控制工程造價。業(yè)主在簽訂合同后只要不發(fā)生設計或者工程變更引起施工內容變化,合同總價就是最后結算價款。這可以避免承包商以低價中標然后通過不斷的簽證來增加造價,促進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主動提高效率節(jié)約成本。而業(yè)主的工作就是做好質量和進度的管理,確保施工單位保質保量完成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
2、承包商承擔主要風險。固定總價合同簽訂以后,承包商將要承擔價格風險。這不僅包括投標時報價失誤,也包括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價格上漲產生的風險。另外承包商還要承擔工程量計算錯誤造成的風險。
當然材料價格變化對于業(yè)主方來說也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因為材料價格的變動并非只有上漲,建材價格的波動主要是隨供需情況和原材料價格變化而變化,在目前國家抑制房產投資過熱和基礎建設投資收緊的情況下,主要建材價格,特別是鋼材價格不斷走低,但由于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不可調的特點,必然會給業(yè)主來帶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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