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技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術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fā)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yè)、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條 執(zhí)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合同。單位應當根據(jù)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tǒng)或者管轄范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xié)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參照上款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 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guī)定。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后成立;按照國家規(guī)定需要經(jīng)過有關機關批準的,自批準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后成立。
第十二條 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托書。代理人應當在委托人授權的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guī)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
一般應當包括:
一 項目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guī)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shù)據(jù)和照片等,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協(xié)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于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采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合同可以變更或經(jīng)過有關機關批準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征得原批準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fā)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fā)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jīng)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fā)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fā)合同包括委托開發(fā)合同和合作開發(fā)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托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shù)據(jù)并完成協(xié)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fā)成果。
研究開發(fā)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fā)工作,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托方掌握研究開發(fā)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托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fā)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xù)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fā)經(jīng)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fā)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fā)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xié)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fā)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fā)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托開發(fā)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fā)方。研究開發(fā)方取得專利權的,委托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fā)方就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方可以優(yōu)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yōu)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fā)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fā)明創(chuàng)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fā)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托開發(fā)或者合作開發(fā)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托開發(fā)的研究開發(fā)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fā)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fā)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xiàn)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fā)現(xiàn)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jīng)]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fā)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并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zhí)、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xù)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以后,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未經(jīng)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咨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shù)據(jù);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咨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咨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shù)據(jù)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shù)支付。技術咨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托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shù)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托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fā)生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j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向國家規(guī)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shù)弥浜戏嘁媸艿角趾χ掌鹩嬎恪?/p>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后訂立的合同,不適用經(jīng)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準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技術合同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fā)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qū)編碼按gb2260-84規(guī)定填寫。
二、技術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fā)合同包括委托開發(fā)合同的合作開發(fā)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fā)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jīng)濟指標、開發(fā)目的、使用范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方式及數(shù)量。
提交開發(fā)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guī)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fā)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fā)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xù)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技術合同3
項目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
讓與方(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將其擁有項目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并支付相應的使用費。受讓方與讓與方(以下稱雙方)就轉讓技術秘密使用權和轉讓權事項,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鑒于乙方擁有的技術秘密,甲方希望受讓該項技術秘密的(使用權、轉讓權)并相應的使用費。
第二條 乙方轉讓甲方的技術秘密內容如下:
1.技術秘密的范圍:_________。
2.技術指標和參數(shù):_________。
3.本技術秘密的工業(yè)化開發(fā)程度:_________。
第三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技術秘密,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material):
1.技術資料(material)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提交技術資料(material)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_________
2.提交地點地點:_________
3.提交方式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實施使用或轉讓本項技術秘密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自行使用本項技術秘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guī)模):_________。
2.乙方轉讓他人本項技術秘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guī)模):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以如下范圍、方式和期限實施本項技術秘密:
1.實施范圍:_________。
2.實施方式:_________。
3.實施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保證本項技術秘密的實用性、可靠性,并保證本項技術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權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發(fā)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秘密侵權的,應由乙方應當參與解決糾紛;如經(jīng)最終法律程序確認甲方構成侵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本項技術秘密已經(jīng)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的除外),一方有權并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八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圍:
(1)人員:_________;
(2)技術資料(material)和信息:_________;
(3)技術成果: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jīng)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本項技術秘密申請專利或以其它方式公開的,應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項技術秘密申請專利并取得專利權的,甲方應享有免費的普通實施許可的依本合同有繼續(xù)使用的權利。
第十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技術秘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1.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2.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讓該項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秘密使用費總額為:_________;其中技術服務和指導費為:_________。
2.技術秘密使用費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該項技術秘密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許
可使用費的,乙方有權以適當?shù)臅r間和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具體查閱辦法為: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乙方許可甲方實施本項技術秘密、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按以下標準和方式驗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開始實施本項技術秘密;逾期未實施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予以正當解釋,征得乙方認可。甲方逾逾期_________日未實施本項技術秘密且未予解釋,影響乙方技術轉讓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的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fā)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讓與的技術秘密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者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對以讓與甲方的技術秘密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lián)系人。項目聯(lián)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lián)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雙方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履行完畢;
2.雙方經(jīng)共同協(xié)商解除本合同;
3.出現(xiàn)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規(guī)定的情形;
4.因發(fā)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
5.一方當事人有下列嚴重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時保密期限未滿的,(甲、乙)方仍應繼續(xù)遵守本合同第七條有關保密的約定。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補充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jīng)雙方以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material);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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