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借款合同2篇[精選]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借款合同1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購買汽車。所購汽車基本情況如下: 汽車品牌: 汽車型號: 發(fā)動機號: 車牌照號:
汽車顏色: 購車合同號:
購車價格: 購車用途: 運輸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二年(□年/□月/□日),自 20_ 年 月 日起至 20_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下)浮 %,執(zhí)行年利率 %。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倭⒓瓷。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谫J放日生效,中長期貸款實行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借款發(fā)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一年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上/□下)浮 %,執(zhí)行年利率%。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zhí)行。
4.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第四條 提款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貸款人規(guī)定的比例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期購車款,并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的,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有關手續(xù)持續(xù)有效。貸款采用抵押擔保的,已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采用質押擔保的,已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4.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劃款方式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 ,賬號。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劃入本條第一款賬戶后,再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公司,賬號,開戶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直接劃入以下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3.本合同的劃款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第六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種方法還款:(1)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3)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20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4)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并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 20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賬號:。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3.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后當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2.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貸款人與擔保人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約定剩余本金的還款期數和月還款額。提前歸還部分本金后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本合同約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6.維護和保養(yǎng)好本合同項下的車輛,每年按時年審和辦理保險,并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7.當發(fā)生事故時,借款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
8.車輛發(fā)生部分損失時,保險賠款應用于修復汽車至正常狀態(tài),若發(fā)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或被盜搶時,保險賠款應優(yōu)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如保險賠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x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完全清償。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約定處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同時在適用的下列擔保方式前的方框內打鉤確認)。
1.履約保證保險
(1)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 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單編號為:。保險單必須注明貸款人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
(2)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抵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詳見抵押物清單)。
(2)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共同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甲方:乙方:日期:
汽車借款合同2
貸款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和辦理抵押合同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四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抵押合同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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