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易學的朱熹理氣關(guān)系研究論文
“理”“氣”關(guān)系作為宋明理學追問的一個重要哲學問題,是宋明理學的一個重要學派特征,是宋明理學家都必須回答的一個基本問題。而《周易》作為整個宋明理學主要思想來源之一,為宋明理學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提供了建設性的意見。作為理學一派之集大成者,朱熹自不能例外,“理”“氣”關(guān)系貫穿其思想之始終,“是整個朱子哲學的生發(fā)之源”,而其對“理”“氣”關(guān)系問題的回答亦主要來源于《周易》。雖然從其關(guān)于“理”“氣”關(guān)系的思想的學脈直接承受上來看,主要是受到周敦頤《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和張載“理”“氣”思想的影響,但是不論是周敦頤,抑或張載,其“理”“氣”思想直接承源于《周易》卻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如周子《太極圖說》中“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彼宫F(xiàn)出來的“太極”、“陰陽”理論,受到《易傳》太極生兩儀及“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思想影響是十分明顯的。又如張載之“太和”之氣、“一物兩體”理論等都與《周易》直接相關(guān)。朱熹雖然對張載之“太虛即氣”理論多有批判,然對其“一故神,兩故化”卻多有贊詞。且朱熹亦有自己的易學著作,如《周易本義》、《易學啟蒙》,以及《朱子語類》等,可見他對《周易》頗為重視。因此,說是朱熹的“理”“氣”關(guān)系思想受到了《周易》的影響,是完全合理的。就“理”“氣”關(guān)系在朱熹易學中的地位而言,他是以“理”“氣”關(guān)系為框架來融攝“象數(shù)”和“義理”兩派,從而終成就其“集大成者”的學術(shù)地位,故余敦康先生有云:
“朱熹以太極為理,以陰陽為氣,把太極陰陽之妙歸結(jié)為一個理與氣的關(guān)系問題,理屬于形而上之道,氣屬于形而下之器,二者不離不雜,由此建構(gòu)了一個包容性極大而可以集象數(shù)與義理兩派易學之大成的理論框架。”
仁,衛(wèi),有鑒于朱熹“理”“氣”關(guān)系在其易學思想的重要性,本文主要從四個方面對朱熹易學中的“理”“氣”關(guān)系思想展開論述。
一、“易”即“道”
朱熹認為“易”不僅僅是指《周易》一書,尤其是不僅僅指由孔子所確立的、以《易傳》為內(nèi)容的`易學思想,“易”包含天地萬物之理,他將“易”分為四種:“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認為,在今本《周易》所包括的內(nèi)容,即伏羲易、文王周公易和孔子易以外,“易”還有另外一種存在形式,即“天地自然之易”;即便是在今本《周易》之中,“孔子之易”亦只是其所含三種“易”的思想形式之一而己,且就這三種形式而言,存在著內(nèi)在的分別。
二、“理”與“氣”
通過上文我們己經(jīng)獲知朱熹的“易”是指“道”,而且此道不是別的道,是“陰陽”之道,且朱熹認為,“道”即“理”,“陰陽”是“氣”。
“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彼粌H認為“陰陽”是“氣”,而且是“一種氣”,既然是“一種氣”,則所謂的“陰陽”,就只不過是“一氣”之進退屈伸而己,故他說“陽之退,便是陰之生。不是陽退了,又別有個陰生。而既然“道”是“陰陽之道”,那么“理”“氣”又是一種什么關(guān)系呢?他認為,“理”是氣之理,“氣”是理之氣,無理則氣不能存在,無氣則理便沒有憑依處,“理”與“氣”是一種“一而二”的關(guān)系!疤煜挛从袩o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理又非別為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無是氣,則是理亦無掛搭處。然“理”與“氣”畢竟不是一回事,它們彼此之間是有根本區(qū)別的,“理”是無形象的存在,而氣則有形象。
三、“道具于陰而行乎陽”
就“理”“氣”而言,“理”是“陰陽”二氣之理,是“一陰一陽”運行的所以然,而“陰陽”二氣的迭運,便為理,故“動而生陽,亦只是理;靜而生陰,亦只是理!苯幸虼耍疤煜挛从袩o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
就“陰陽”本身而言,“陰陽只是一氣”,因此可以“做一個看”,而“陰陽”既名“陰陽”,便體現(xiàn)了“一氣”的兩種不同表現(xiàn)形態(tài),因此又可“做兩個看”。且陰陽之理具有普遍性,“天地之間,無往而非陰陽,一動一靜,一語一默,皆是陰陽之理。
然而“陰陽”二氣之間到底是一種什么關(guān)系呢?
朱熹認為,“陰陽”就其為“一氣”而言,只是“一氣”之動靜兩種不同表現(xiàn)形式,陽動陰靜,動者為陽,靜者為陰,且“動極而靜”、“靜極而動”,陽動極則為陰,陰靜極則為陽,表現(xiàn)為一種陰陽變化、二氣流轉(zhuǎn)之形態(tài),然究其實,只是“一氣”流轉(zhuǎn)之兩種不同存在方式而己。然“一氣”畢竟有動靜,分陰陽,且陰陽二氣有不同的作用效果,故“陰陽”又是相分而言,朱熹認為陰陽的主要分別有:“陽主生,陰主殺”、“陽先陰后,陽主義,陰主利”、“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陽施陰受”等。
因此,朱熹便認為“陰陽”之間存在著兩種關(guān)系形式:“流行底”和“對待底”。
四、“易只是個陰陽”
朱熹認為,整部《周易》是對“陰陽”的摹寫,他說“易只是個陰陽。莊生曰‘易以道陰陽’,亦不為無見。如奇藕、剛?cè),便只是陰陽做了易。m[s7ma}這是從其本源處說出了《周易》的理論來源,然而“陰陽”亦只不過是《周易》整部書的一個理論基石而己,具體到整本書,卻是從“陰陽”這個理論基石推出來的,因此他說:“若只就一陰一陽,又不足以該眾理,于是錯綜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艾。初只是許多卦艾,后來圣人又系許多辭在下。m[s]may而《周易》又是如何具體摹寫“陰陽”,并從“陰陽”中推出的呢?
主要表現(xiàn)在《周易》的一些基本構(gòu)成要素是通過對“陰陽”的摹寫而產(chǎn)生的。這其中包括奇偶陰陽之艾、畫卦、交易和變易原則①等,下而就從這兩個方面進行論述。
由上可見,朱熹認為《周易》的一些基本觀念都是以“陰陽”理論為基礎而展開,甚至可以說整部《周易》也只是在講述“陰陽”之變化,故他認為“易只是個陰陽”。
結(jié)語
綜上所述,我們通過從四方而的論述,可以發(fā)現(xiàn),朱熹易學思想是建立在“理”“氣”關(guān)系基礎上的,而對“理”“氣”關(guān)系問題的解決,又多憑借《周易》之概念和思想,因此在朱熹那里,“理”“氣”思想與其易學思想其實是一種水乳交融的關(guān)系。如上文“易即道”節(jié)所述,他將易學與借以建立理學的“理”“氣”概念做了一個很好的互釋;又如他認為構(gòu)成《周易》的基本元素,如陰陽艾、數(shù)等,可以從“理”“氣”中衍化出來,而且《周易》的內(nèi)在運行原則,如“變易”原則和“交易”原則,也是從對“陰陽”關(guān)系的摹寫而確立的。因此,就其學術(shù)史之意義而言,他不僅將“易”等同于“道”和“理”,確立了《周易》在理學中的根本性地位,而且認為從“理”到“氣”,到“易”,是一個自然衍化之過程,使“易學”成為“理學”發(fā)展演化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需要說明的是,本論文對此只是作了一個初步的探索性的研究嘗試,或有不周詳之處,尚望方家不吝指正。
【基于易學的朱熹理氣關(guān)系研究論文】相關(guān)文章:
朱熹詩經(jīng)詮釋學美學研究論文05-22
公共關(guān)系研究論文02-26
基于柔性內(nèi)部控制研究論文10-27
基于課堂的教師行動研究的論文10-21
基于泛邏輯學的邏輯關(guān)系柔性化研究的論文11-02
基于研究生主體的創(chuàng)業(yè)教育研究論文08-07
刑法因果關(guān)系研究論文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