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 2002-12-20 胡遠明
《青年話題》12月9日發(fā)表了朱忠保先生的文章《學生打老師為什么不是新聞》,讀后感慨萬分。這不僅僅因為筆者是一名教師,更主要的是因為朱先生對學生打老師這一被公眾所“不聞”的新聞進行了反思。朱先生說得好,老師與學生發(fā)生糾紛或打人事件,是誰的錯就追究誰的責任,否則不利于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不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是學生的錯,就應該讓學生負起應負的責任來。
長期以來,社會已經形成一個傳統(tǒng)或定論:同情弱者。相對于學校和老師而言,學生是弱者。因此,新聞媒體和社會指責老師、同情學生也是常理。但在任何事情下,都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一味鞭撻或斥責老師,我們必須首先澄清一個事實:責任問題。不能因為學生是弱者,就放棄對其過錯行為的追究。
《教師法》明文規(guī)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于學生毆打教師,雖然《教師法》沒有做出明文規(guī)定,但有關律師認為:假如學生毆打教師,教師可以直接起訴其監(jiān)護人。
既然如此,為什么多數(shù)老師在挨打之后寧愿委屈求全、息事寧人?首先,社會對教師的期望值過高,容不下他們有半點瑕疵。因此,教師一旦遭遇“校園暴力”事件,社會、家長甚至于學校領導往往遷怒于教師一方,認為這是教師教育方法不當?shù)慕Y果。這樣一來,有些教師即使被打也不愿意聲張或盡量淡化此類事件。其次,《教師法》雖已頒布多年,但現(xiàn)實的情況是,上至教育行政部門,下至學校,有關“校園暴力”的若干懲誡都是針對教師而言的。而一旦教師遭遇“校園暴力”,往往是學生向老師道個歉或者學校領導出面“圓場”就算了事。久而久之,學生打老師的心理定勢就形成了。第三,中國人一向很愛“面子”,尤其是教師這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認為自己遭到學生毆打是很丟“面子”的。因此,這種事情發(fā)生后,也就不愿意張揚。
學生打老師可以不是新聞,但教師的合法權利卻必須得到維護。
[學生打老師:新聞豈能成不聞]相關文章:
1.不聞不問的同義詞
2.
6.新聞專業(yè)大學生實習報告
7.新聞專業(yè)大學生實習報告精選
8.
10.沒錢沒背景,怎樣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