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住宿費的通知
關(guān)于在校生繳納201*年度學費住宿費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費收繳工作,本著方便、安全、高效的原則,在校生繳納學費住宿費仍然以“學生憑銀行折、卡存款,學校委托銀行代扣”的方式為主,輔以報到現(xiàn)場收費方式,以確保新學年報到注冊和收費工作順利完成,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和標準
我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在校本專科生、研究生、中專生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學費標準仍按上學年的學費標準繳納;住宿費標準按所在校區(qū)、所住房間不同繳納,文東校區(qū)為500元/人/學年,長清校區(qū)6人間為800元/人/學年,長清校區(qū)4人間為1200元/人/學年;2011、2012級學生需要繳納201*年度教材費200元。
2010級學生到銀行存款總金額為“學費+住宿費+10元”;2011級和2012級學生到銀行存款總金額為“學費+住宿費+教材費+10元”,學生必須將上述項目費用足額存入學校所發(fā)的銀行卡中,否則銀行劃款代扣將不能成功。
二、繳納辦法
1、在校本?粕、研究生繳費仍以學生入學時所發(fā)的銀行卡(折)存款、學校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方式為主,即學生將款項存(匯)入學校所發(fā)放的建設(shè)銀行卡賬戶中,學校委托銀行在報到日之前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統(tǒng)一劃扣學費、住宿費。
2、如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請于開學后到財務(wù)處登記學號及貸款金額,并將扣除助學貸款后的剩余費用存入銀行卡中,以待學校統(tǒng)一劃扣。
三、繳款時間
采用銀行劃款方式的同學請務(wù)必于8月10日前,將學費、住宿費、教材費、銀行卡年費10元存入自己的賬戶中,以便銀行及時劃款。因其它原因未能按要求將上述款項及時存入賬戶的同學,請于報到后將款項存入自己銀行賬戶內(nèi),屆時學校將委托銀行再次劃扣。
根據(jù)《山東藝術(shù)學院學費收繳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無特殊原因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學費、住宿費者,學校將不予注冊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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