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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寄楊協(xié)律的詳細介紹
作品介紹
《寄楊協(xié)律》的作者是韋應(yīng)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8卷。
原文
寄楊協(xié)律
作者:唐·韋應(yīng)物
吏散門閣掩,鳥鳴山郡中。
遠念長江別,俯覺座隅空。
舟泊南池雨,簟卷北樓風(fēng)。
并罷芳樽燕,為愴昨時同。
注釋
、贄顓f(xié)律:指楊凌。應(yīng)物刺滁州時,楊凌以協(xié)律郎客滁州,有《奉酬韋滁州見示》詩。協(xié)律郎,掌管音樂的官,屬太常寺。
、谧缈:指友人不在座。
、埕:竹名。
、懿⒘T:一同罷去。
、輴:悲傷。昨時同:昨天或不久前還同在一起。
作者介紹
韋應(yīng)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陜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衛(wèi)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游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后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
韋應(yīng)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后人每以“王孟韋柳”并稱。其詩以寫田園風(fēng)物著名,詩風(fēng)恬淡高遠,以善于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繁體對照
卷188_18寄楊協(xié)律韋應(yīng)物
吏散門閣掩,鳥鳴山郡中。
遠念長江別,俯覺座隅空。
舟泊南池雨,簟卷北樓風(fēng)。
並罷芳樽燕,為愴昨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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