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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傷仲永》原文及譯文
無論在學(xué)習(xí)、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觸過一些經(jīng)典的古詩吧,古詩準(zhǔn)確地來說應(yīng)該叫格律詩,包括律詩和絕句。還苦于找不到好的古詩?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王安石《傷仲永》原文及譯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文:
《傷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xué)。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fù)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yuǎn)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注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于。
生:生長到。
識:認(rèn)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與:給。.
養(yǎng):奉養(yǎng),贍養(yǎng)。
收族:團(tuán)結(jié)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guān)系。收,聚,團(tuán)結(jié)。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鄉(xiāng))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rèn)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rèn)為······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huán):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fù):又,再。
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dá)。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終。
于:被。
不至:沒有達(dá)到要求。.至,達(dá)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dāng)于“嗎”、“呢”。
文言字詞
虛詞用法
之
(1)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2)不受之人——兼詞,之于。
。3)卒之為眾人——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4)忽啼求之——代詞,代書具
(5)借旁近與之——代詞,代仲永
。6)余聞之久也——代詞,代這件事
于
。1)環(huán)謁于邑人——介詞,到。
。2)于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于材人遠(yuǎn)矣——介詞,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詞,從,引出動作的對象。
自
。1)還自揚州——從。
。2)并自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2)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通假字
。1)扳——通“攀”,牽,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異義
。1)自是指物作詩立就(是:古義:“自是”組合意為“從此”;今義:判斷動詞)
。2)或以錢幣乞之(或:古義:不定代詞,有的人;今義:或許,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觀者(文理:古義:文采和道理;今義:表示文章,內(nèi)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稍稍賓客其父(稍稍:古義:漸漸;今義:稍微。)
。5)泯然眾人矣(眾人:古義:平常人;今義:許多人,大家。)
。6)從先人還家(先人:古義:王安石死去的父親;今義:自己的前輩。)
詞類活用
。1)形容詞作意動詞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為驚奇、詫異”的意思
“父異焉”之中的“異”,是“對……感到驚異”的意思
。2)名詞作意動詞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認(rèn)為……有利可圖”的意思
“賓客其父”之中的“賓客”,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
(3)名詞作狀語
“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中的“日”名詞作狀語,是“每天”的意思
。4)動詞用作狀語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動詞“出聲哭”的意思,這里作狀語“哭著”的意思
一詞多義
自
。1)并自為其名(名詞,自己)
。2)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介詞,從)
聞
。1)余聞之也久(動詞,聽說)
。2)不能稱前時之聞(名詞,名聲)
其
。1)其詩以養(yǎng)父母(代詞,這)
。2)稍稍賓客其父(代詞,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2)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為
。1)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動詞,作為)
。2)卒之為眾人(動詞,成為)
賢
。1)賢于材人遠(yuǎn)矣:(勝過)(名詞作動詞)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有才能)
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yè)。仲永長到5歲時,不曾認(rèn)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詩,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yǎng)父母和團(tuán)結(jié)同宗族的人為主旨, 給全鄉(xiāng)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rèn)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lǐng)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xué)習(xí)。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亡父)回到家鄉(xiāng),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jīng)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jīng)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7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區(qū)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dá)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yōu)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dá)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xiàn)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于天雖異,但還得受之于人,否則就將復(fù)為眾人,進(jìn)而說明未受之于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qiáng)調(diào)了后天學(xué)習(xí)的重要性,表現(xiàn)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yīng)不在形式上而在內(nèi)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chǔ)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jù)。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wù),后面的議論,集中強(qiáng)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fēng)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xiāng)!扒G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shù)”《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永當(dāng)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yǎng)父母、團(tuán)結(jié)族人為內(nèi)容。此事傳出后,一鄉(xiāng)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h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rèn)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xué)習(xí)。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yǎng)父母”團(tuán)結(jié)同族為主旨,“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nèi)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xiāng)。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xué)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chǔ)。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xué)”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安皇箤W(xué)”是仲永由夭才變?yōu)槠接沟年P(guān)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nèi)容即據(jù)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jìn)。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jié)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般槐娙艘印币徽Z,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tài)度生動地表現(xiàn)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fā)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xiàn)。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yuǎn)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标P(guān)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xué)習(xí)。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zhuǎn)進(jìn)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yǎng)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xué)習(xí)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資質(zhì)平常的人總是多數(shù)。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xué)習(xí)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nèi)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jìn)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huán)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huán)境的批評。更進(jìn)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fā)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zhì)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xué)習(xí)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dāng)。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dá)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xué)”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tài);“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tài);“不使學(xué)”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guān)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jié)局。結(jié)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yán)謹(jǐn)。
創(chuàng)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震動鄉(xiāng)里。明道二年(1033年),與方仲永同齡的王安石跟隨父親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遇見了方仲永。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因為“神童作家”并不像傳說中的那么聰明?刀ㄔ辏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nóng)民。慶歷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一文。
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謚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北宋撫州臨川人(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qū)鄧家巷人),中國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學(xué)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稱贊王安石:“翰林風(fēng)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后來誰與子爭先!眰魇牢募小锻跖R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其詩文各體兼擅,詞雖不多,但亦擅長,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荊公最得世人哄傳之詩句莫過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風(fēng)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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