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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中的“義利之辨”
廟堂之上一場脫離了“以民為本”的富國強兵運動——“熙寧變法”擾攘北宋末年半個世紀,求治心切的君臣新政最終以大爭議、大悲劇的姿態(tài),留在了中國的歷史長河里。王安石身后留下的,是黨爭紛起、國威日蹙的江河日下。聚斂害民、剝民興利的惡法遭到了廣大有識之士的強力反對,圖為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向宋神宗哭訴:“王安石是要用新法搞得天下大亂!”
王安石與宋神宗的治國理念,可謂志同道合——都是“理財”二字。神宗登基之初,就告誡大臣:“當今理財最為急務(wù),養(yǎng)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倍醢彩缭诩蔚v三年(1058年),就在給前任領(lǐng)導人宋仁宗的報告里提到,“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辈贿^,王安石的政治主張,卻受到昔日好友司馬光的強烈反對。
仁宗時期,司馬光與王安石一同為官,關(guān)系特鐵,每當閑暇之時,就約上呂公著、韓維兩位同僚,聚在一起談笑整日,很少有外人能參與其間,時人稱他們是“嘉祐四友”。雖是鐵哥們,但王安石與司馬光卻性格迥異、政見相左。
他們二人曾同在包拯手下任群牧司的判官。某日,群牧司的牡丹盛開,包大人雅興大發(fā),邀二人置酒賞花。兩人平日都不喜飲酒,但包領(lǐng)導興致很高,總是舉酒相勸。司馬光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勉強飲下,王安石終席一滴未飲。王安石的執(zhí)拗由此可見一斑,后來當了宰相,被人私底下喚作“拗相公”,并非沒道理。
而兩人的政見差異,早在變法之前就有苗頭。宋朝是典型的士大夫政治,這得益于“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祖宗家法,任何事都可拿到朝廷上公開討論。熙寧元年(1068年)冬天,黃河以北大旱,國家財政緊張,中書省和樞密院兩府的執(zhí)政官向神宗提議,請大臣辭讓祭天時賞賜的金帛。神宗于是讓諸位學士討論,參加討論的有司馬光、王珪和王安石三人。
司馬光說:“現(xiàn)在國家用度不足,災(zāi)害接二連三,節(jié)省冗費須從貴近之臣開始,應(yīng)該聽從兩府辭去賞賜!
王安石說:“國家富有四海,省下賞賜大臣的幾個錢,也不足以富國,反而有傷國體。況且國家用度不足,是因為沒有找到善于理財之人的緣故!
司馬光反駁道:“所謂善于理財之人,不過是按人頭征稅,用畚箕收租,榨干百姓罷了。百姓窮困,流離為盜,這難道符合國家利益嗎?”
王安石不甘示弱:“善于理財之人,不加賦而國用足!
司馬光一針見血道:“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只有常數(shù),不在民間,就在官府;不取于民,從何取之?如果設(shè)法掠奪百姓,禍害甚于加賦。你這是桑弘羊欺騙漢武帝的話啊。”
二人爭議良久,王珪趕緊出來打圓場:“司馬光說節(jié)省費用應(yīng)該從貴近之臣開始,這話說得對;王安石說賞賜花費不多,不賞有傷國體,這話也不錯。希望陛下裁決!
宋神宗心里支持王安石,但不好駁司馬光的面子,于是說道:“朕的意思與司馬光一樣,不過這次兩府執(zhí)政就不必推辭賞賜了,下不為例!
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以“國富”為目標,以“不加賦”為手段。但這是一種美好的理想狀態(tài),其實現(xiàn)前提是社會經(jīng)濟大發(fā)展,確保“稅基”擴大。然而,此后的變法只有“農(nóng)田水利法”對經(jīng)濟增長有貢獻,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等法,都是用國家機器來強行干預經(jīng)濟,最終演變成巧立名目的變相征稅,這種增加百姓負擔的做法,反而破壞了經(jīng)濟發(fā)展。
富國還是富民,這是個問題。司馬光說的國家財富“不在民間,就在官府;不取于民,從何取之”,表面看來顯得保守,但卻符合實情。古代經(jīng)濟發(fā)展非常的穩(wěn)定,社會財富增量不多,是大致的常數(shù),政府與百姓之間在這個常數(shù)內(nèi)分配——國富則民窮,民富則國窮。
司馬光的看法,也是當時士大夫階層的普遍看法。蘇軾在司馬光死后給他寫的行狀中說道:“不加賦而上用足,不過設(shè)法陰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
二人的爭論此后仍有發(fā)生。在王安石變法一年后的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先后三次給王安石寫信,言辭懇切地討論變法弊病。對司馬光“侵官、生事、征利、拒諫”的批評,王安石拒不接受,認為自己“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還自比遷都的盤庚,不為時俗理解。
長久以來,人們將司馬光視為反對改革的保守派。其實,司馬光并不排斥改革,甚至也曾是變法的熱情支持者,他的《論財利疏》洋洋灑灑達五千多字,對財政、經(jīng)濟問題的重視不亞于王安石,甚至對王安石的出山,還助過一臂之力。
司馬光反對的,是王安石變法的理念和具體方案,特別隨著王安石政策的深入實施,各種社會亂相開始潛滋暗長,司馬光對這位昔日的好友,從贊成襄助轉(zhuǎn)為公開反對,最后形同陌路。
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一部分士大夫階層,反對聚斂、主張節(jié)用。在他們看來,政府與百姓的關(guān)系應(yīng)該符合“義”的原則,與民爭利是不義、無德的。同樣是希望大宋王朝繁榮昌盛,但改革不能急功近利,國家如果只著眼功利,整天盯著百姓的財產(chǎn),則為“舍義而取利”,最終結(jié)果,會如孟子說的那樣“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
這種“義利之辨”貫穿了變法始終。北宋“新儒家”中心人物之一的程顥,曾參加過全國農(nóng)田水利及賦役的調(diào)研,他對變法的思考頗多,還曾向宋神宗上書過《論王霸札子》和《論十事札子》兩份變法報告。有一次,程顥與王安石爭論新法,王安石勃然大怒。程顥天朗氣清,一臉和悅地說道:“天下事,非一人之私議,愿公平心以聽之!蓖醢彩癁橹Z塞。
面對眾人的反對,王安石這個“拗相公”豈能坐以待斃?在他看來,朝廷上下“高度統(tǒng)一思想”,已成了確保新法順利推行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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