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寫作方法
(一)簡略寫出自己閱讀過的書籍或文章的內容,然后寫出自己的意見或感想。明確的說,就是應用自己的話語,把讀過的東西,濃縮成簡略的文字,然后加以評論,重點的是(著重)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見。
(二)將自己閱讀過的文字,以寫作技巧的觀點來評論它的優(yōu)劣得失、意義內涵,看看它給人的感受如何,效果如何。
(三)應用原文做導引,然后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比如我們可以引用書中的一句話做為引導,然后發(fā)表見解。
(四)先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或感想,然后引用讀過的文章來做印證。
(五)將讀過的東西,把最受感觸、最重要的部分做為中心來寫;也可以把自己當做書中的「主角」來寫;也可以采用書信的方式來寫;更可以采用向老師或同學報告的方式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