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群眾來訪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
一、群眾來信
1、收到群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將信封、信件裝訂,并注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閱讀信件,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辦黨組書記、主任閱批,對一般的群眾來信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分管領導。
4、對群眾來信在領導閱批后,要及時復信,復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群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群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群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tǒng)一保管。
二、群眾來訪
1、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閱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了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復。
3、根據“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定接待時間。
4、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盡可能減少群眾往返的次數(shù)。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5、對少數(shù)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衛(wèi)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2
一、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秉公辦事,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二、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處理來信來訪的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轄區(qū)中隊具體辦理。
三、對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要熱情接待,認真妥善處理。做到不拖、不壓、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具體辦法:
1、接待人員態(tài)度要誠懇,講解要細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對來信來訪反映的事,要認真對待。對領導和上級轉來的'信訪件要認真及時調查,依法依規(guī)處理,及時回復。
3、對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對待,值班人員在接到群眾來信來電來訪時應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并及時做好登記工作,并及時報送領導。
四、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本職業(yè)務學習,全面掌握有關政策規(guī)定,以便在解答和處理有關信訪時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訪接待及案件查處的過程中,相對人員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3
為切實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根據我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眾來信接待制度
(一)凡群眾來信均應登記編號,來信記錄應做到保密,不得遺失。
(二)對群眾來信應根據其內容的輕重緩急,做好擬辦、轉辦、催辦工作。
(三)需要存檔的群眾來信,應做好歸檔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則上應將群眾來信的處理情況及時告知本人,如一時難以處理,應向來信人員說明情況。
二、人民群眾來訪接待制度
(一)接訪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耐心聽取上訪人員的陳述,認真做好登記、記錄,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分別作出恰當處理。
(二)接待人員要耐心聽取來訪群眾的意見,力所能及地答復和解決來訪群眾提出的事項。對不能當場作出答復、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給來訪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導;對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問題,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熱情幫助聯(lián)系有關單位給予妥善處理。
(三)對重大疑難來訪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穩(wěn)定群眾情緒,并迅速擬出專報呈領導閱批。按領導批示抓好督辦落實。
(四)對來訪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政策性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綜合分析,提供給領導參考。
三、總體要求
(一)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接待人員要衣著整齊,舉止端正,熱情大方,態(tài)度誠懇,說話和氣,以禮相待,文明用語,并講普通話。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潔衛(wèi)生,備有開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員在辦理群眾來信來訪時,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及時、恰當、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眾來信來訪后,要認真做好登記,根據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做到當日事當日結。
(五)對待來信來訪群眾提出的問題,在未經調查、弄清事實之前,不應輕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隨意許愿或批評指責。
(六)對來信來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和內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將檢舉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檢舉對象。
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制度相關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4
一、來信來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常性工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聯(lián)系群眾、維護安定團結、調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工作,嚴肅對待,認真辦理。
二、信訪工作由安全儲運處歸口管理,各處室分工協(xié)作,共同辦理。
三、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guī)定的時限批轉辦理信訪件。到期不能結案的,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市社領導和交辦單位說明情況。處理完畢后,有關資料統(tǒng)一保存,并做好結案登記。
四、對于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規(guī)定可辦理的應及時給予辦理。超出法律和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的問題,或因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向信訪者說明情況,解釋清楚。
五、接待來訪要熱情、耐心,答復問題要細致、準確、誠懇。
六、提高辦理效率,對來信來訪的數(shù)量、內容、結案情況要進行定期統(tǒng)計,并做好向有關部門上報信訪統(tǒng)計。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5
一、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強化服務意識,盡職盡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來訪人,具體做到“四心”、“五不”和“五個一”。即:接待熱心、傾聽細心、回答耐心、處理用心;不簡單粗暴、不態(tài)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擺架子、不推諉敷衍;靠前一步、問候一聲、幫辦一事、送上一程、道別一聲。
三、信訪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1、登記:
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和舉報電話記錄,必要時可讓上訪人提供書面材料。登記內容包括來訪時間、訪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
2、答復:
。1)來訪者的意見、要求符合政策、法規(guī),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予以解決;當場解決不了的,在三日內給予答復。
(2)來訪者反映的意見、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傳政策,解釋清楚。
3、辦理:
(1)由便民服務中心直接答復辦理;
。2)根據來訪反映問題的性質,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轉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
四、凡上訪人員反映重大緊急問題、集體上訪的`來信來訪,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并向領導匯報。
五、對集體上訪,要本著宜順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粗不宜細的“四宜”原則迅速處理并責成問題發(fā)生地限期解決。
六、嚴格執(zhí)行《信訪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群眾的控告、檢舉保守秘密。
七、實行領導信訪接待制度。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6
為進一步規(guī)范群眾xx行為,準確、及時、快捷辦理xx事項,根據《xx條例》,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一、熱情接待群眾來訪,傾聽來訪群眾的意見、建議,接受群眾監(jiān)督,妥善處理群眾來訪問題,做好思想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對群眾來訪要文明禮貌,規(guī)范接待用語,如“您好、請坐、稍等、我給您查一下”,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三、認真做好“群眾xx登記”,做到有訪必錄。
四、根據xx內容,區(qū)別不同情況作必要答復,原則如下:
情況清楚,有明確政策規(guī)定的,要作明確的政策答復,對情況復雜、涉及其他部門或沒有政策依據的問題,未經調查核實前,不發(fā)表結論性或帶有傾向性的意見,但要向來訪者耐心說明情況。在辦理完畢后,及時通知當事人。
不屬于民政局受理范圍的'問題,應盡力向來訪人指明解決問題的正確渠道和途徑。
對來訪人要求不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或要求過高不能解決的,做耐心的說明解釋。
五、接待來訪者如對xx事項有關政策不清楚,要及時聯(lián)系相關部門負責辦理,不得向來訪者回答“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等。
六、依照“誰承辦誰答復”的原則,應在問題處理完畢(三個月內)后,5日內答復來訪人。答復可采用電話、復信、走訪等形式。對xx事項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及時向來訪人說明情況。
七、對群眾集體xx的,要好言相勸其派5人以下代表來訪。對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7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移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保證正常信訪渠道暢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上訪人員應當遵守信訪秩序,不得影響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損害接待場所的公私財物,不得無禮糾纏,威脅辱罵和毆打信訪工作人員。
第三條:信訪工作人員對來訪群眾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所反映的'問題,并詳細記錄登記,接待群眾來訪應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第四條:群眾來信和上級轉辦的信件,信訪工作人員登記后,呈局領導閱示,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五條:省辦(或上級機關)交辦的信件由局長或主管局長簽批后,傳至信訪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上報省辦(或上級機關)。
第六條:市信訪局交辦的信件,由信訪科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簽批后科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送市信訪局。
第七條: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訪科根據案情提出初步意見,經主管局長簽批后轉交有關科室(或縣級移民機構)辦理,形成調查(復查)報告。信訪科依據調查(復查)報告制作《信訪事項處理(復查)意見書》,經主管局長審核,局長審批后,答復上訪(復查)人。
第八條:群眾上訪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認真整理登記,呈局領導閱示后,按照局領導批示進行辦理。
第九條:實行局領導輪流坐班接待、預約接待和局長信訪接待日制度。
第十條:每周一上午,由局副處級以上領導,輪流值班接待移民群眾,地點在局信訪接待大廳,局長信訪接待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條:局長接待日由局長,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信訪科長和信訪工作人員參加,信訪工作人員應詳細記錄信訪事項,依照本制度第五條的規(guī)定辦理。局長接待日,局長可以委托副局長主持,涉及其他業(yè)務科室的,業(yè)務科長參加接待。
第十二條:信訪接待大廳接待的上訪事項,應當面給上訪群眾答復,當面答復不了的,應在30日內向群眾答復,需要延期的最長不得超過60日。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8
為了加強信訪工作,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力,暢通信訪渠道,維護信訪秩序,根據《信訪條例》和《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信訪工作是機關的日常性工作,是機關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眾智慧,改進機關作風的重要途徑。本制度所稱的信訪是指信訪人通過信件、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以及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
第二條 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應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法規(guī)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規(guī)范,手續(xù)完備。
第三條 在處理來信來訪時,既要嚴守國家秘密,又要注意保守來信來訪中的秘密,適度掌握好知情范圍。
第四條 信訪工作的接待范圍
(一)本局及下屬單位的在職與離退休干部、職工及其家屬。
(二)與我局管理職能直接相關的投訴。
(三)與我局穩(wěn)定局面有關的相關投訴。
第五條 信訪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受理單位及群眾反映與我局職能有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以及科研項目管理、成果轉化、科技成果獎勵、專利與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來信來訪;對全市科技系統(tǒng)的信訪工作進行綜合協(xié)調和指導;負責向各縣(區(qū))科技部門和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交辦、轉辦、督辦來信來訪事項。
(二)從來信來訪中,篩選出信訪的熱點、難點問題,收集意見、建議和要求,對普遍性、政策性、傾向性的問題及重大信訪案件進行調查研究,為決策者提供建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凡屬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予以受理,經領導批準同意后,轉交相關處室(單位)辦理。對不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信訪人作出說明。
第七條 對直接能答復的一般性及咨詢性信訪事項,應按時限要求直接辦理。
第八條 信訪事項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或重要信訪件,經分管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九條 信訪人對做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單位的上一級管理部門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管理部門應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
第十條 對已經或者依法應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不予受理,但應告知信訪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第十一條 對已經按《信訪條例》要求,經過復核終結不再受理的來信,已回復的重復來信,無參考價值、內容不清的其他來信,一般按存信處理,不予辦理。存信按地區(qū)、年份打包,定期銷毀。
第十三條 接訪人員應依據政策,秉公辦事。接訪過程中必須按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處事,處理問題要及時、妥善,不敷衍、推諉,更不得接受信訪者的饋贈、宴請,不得要求信訪人為自己辦私事。
第十四條 處理信訪件應講究程序,及時上報,認真做好登記、呈閱、督辦、復核、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十五條 承辦處室(單位)要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按規(guī)定時限辦理并上報,因特殊原因需延長辦理期限,應及時向有關方面作出說明。
第十六條 接訪人員應執(zhí)行條例,依法接待。嚴格執(zhí)行《信訪條例》,依法做好來訪者接待工作。遇無理糾纏和擾亂秩序的,接訪人員對有關當事人的行為應進予以制止和必要的勸導,堅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時配合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實行“首問責任制”。即第一位接訪的領導負責相應信訪問題的處理、跟蹤或交辦、落實,包括信訪人的思想教育和穩(wěn)控,直至信訪人息訪。
第十八條 局(院)黨組將加強督促檢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對領導干部接訪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通報工作落實情況。
第二十條 信訪接待實行信訪領導和專職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具體接待時間按領導接待日安排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原則上穩(wěn)控責任人負責接待當日來訪群眾。信訪相關業(yè)務負責人應隨叫隨到,及時協(xié)助處理有關信訪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9
一、街道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進行詳細登記,建立信訪處理臺帳。
二、群眾提出的問題屬本級工作范圍能解答的,應擺清事實,講清政策依據,耐心細致予以答復,避免越級上訪的發(fā)生。對不能當即答復的,應講清原因并開展調查或上報,經調查核實清楚或上級予以明確回復后及時予以答復,必要時應做好書面答復。
三、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要認真對待,依法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調查處理.四、調查情況屬實,應及時糾正、及時整改;情況不實的.,提供有關證據,講清政策依據,向來訪群眾做好說明、說服工作。
五、對群眾來信來訪資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對外泄露。
六、保護來信來訪群眾的人身權利,不得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0
一、群眾來信
1、收到群眾來信,要當日拆封,拆封時要注意檢查信封封面、郵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將信封、信件裝訂,并注明收信時間。
2、認真閱讀信件,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3、對重要的信件要立即報送書記或鎮(zhèn)長閱批,對一般的群眾來信按“分片負責、屬地辦理,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轉交有關包片領導或分管領導。
4、對反映正確、要求合理的群眾來信在領導閱批后,要及時復信,復信要做到認真、熱情,向群眾講明道理、宣傳政策,告訴群眾處理結果或引導群眾逐級反映問題。
5、對已辦結的信件要立卷歸檔,統(tǒng)一保管。
二、群眾來訪
1、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并填寫《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
2、認真閱讀來訪者攜帶的有關材料,通過交談詳細了解和記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員做出的答復。
3、根據“分片負責、屬地辦理,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來訪人員與有關領導或負責人見面;有關領導或負責人不在單位的,應確立接待時間。
4、接待群眾來訪按下列順序進行:
辦公室人員——有關領導或負責人——鎮(zhèn)信訪辦公室——分管信訪領導——書記或鎮(zhèn)長——轉司法部門。
5、接待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盡可能減少群眾往返的'次數(shù)。對同一問題多次上訪者,要做好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宣傳相關的方針、政策,引導上訪者走依法處理問題的渠道。
6、對少數(shù)聚眾鬧事擾亂機關辦公秩序的上訪者,要即時報公安派出所依法處理。
7、對疑似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的上訪者要通知衛(wèi)生、防疫、公安等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1
1.學校歡迎寄宿生家長主動參與對寄宿生的管理、教育。
2.寄宿生家長在探望寄宿生時,應在傳達室內主動說明身份、目的,主動填寫有關登記表,得到同意后憑有關手續(xù)進入。
3.寄宿生家長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培養(yǎng)寄宿生勤儉節(jié)約、勤奮好學、守紀奉獻、熱愛集體、助人為樂等優(yōu)良美德,不能溺愛、縱容寄宿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寄宿生家長不得將寄宿生帶出校園在外就餐、住宿。
5.寄宿生家長在探望寄宿生時應主動維護寄宿生學習生活的`秩序,保持宿舍內的整潔、安靜。
6.男性家長一律不許進入女生宿舍區(qū)。
7.寄宿生家長應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區(qū)內吸煙、打牌、留宿等,不許將寵物帶進宿舍區(qū)。
8.寄宿生家長應服從宿管員的管理,不得在宿舍區(qū)內無理取鬧。
9.家長來訪接待時間為每周六晚和星期日,學生上課期間和晚上21:30之后,家長不能探望寄宿生。
10.如學生在上課期間,寄宿生的家長送錢物給寄宿生,可在宿管員處辦理相關手續(xù),由宿管員轉交。
11.寄宿生家長憑宿管員的相關手續(xù)離開宿舍。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2
為加強學校與社會、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和聯(lián)系,整合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打造讓家長滿意放心、社會信任認可、學生快樂成長的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來訪接待工作
1、家長來校日常接待工作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應主動熱情詢問、解答家長提出的任何問題。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解決。
2、教師對來校家長必須主動問好,耐心細致地解答問題,熱情幫助解決困難。
3、教師除上課開會時間外,必須耐心接聽每位家長的電話詢問,并做好解答、解釋工作。
4、對家長投訴,接待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交給校長匯同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處理意見匯報校長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5、建立校長接待日制度。各校長接待日安排如下:
每周星期二下午
接待人員:xx
年級家長代表由德育處安排
二、附則
1、教職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當月或學期結束考核獎。
。1)對家長的詢問不理不睬,冷漠處之,有損學校形象。
(2)索要或變相索要家長禮物,損害師德,敗壞學校聲譽。
。3)對家長投訴,不及時匯報處理,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3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wèi)工作,規(guī)范外來人員進園,特制定本來訪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園一律在門衛(wèi)室填寫來訪登記表,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園方接待人、事由、進園時間等方可進園。
2、門衛(wèi)應禮貌地接待來訪人員,應熱情相迎,禮貌地詢問其找何人或何科室,電話聯(lián)系后,耐心地告知其所在位置,必要時電話通知來人接待。
3、對于來訪事由,如是自己能夠辦妥的事,應盡快辦理;如需找其他處室(班級老師)辦理,應清楚地告知實情,盡量不讓客人久等。
4、來訪人員如要會見校領導,門衛(wèi)經電話請示同意后,將客人引至領導辦公室。
5、接待結束后(來訪人員離園后),門衛(wèi)及時填寫來訪人員離園時間,及時督辦來訪者要求辦理的未盡事宜。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4
為了強化學生宿舍管理,加強宿舍安全保衛(wèi)工作,家長來訪特制訂下列制度。
一、家長來不能擅自進宿舍,必須到宿管處登記。
二、上課期間,家長不能進學生宿舍與教室。
三、家長帶的'東西,可存放在宿管處,然后由宿管員通知學生來領取。
四、家長需要調換被單等物,有宿管員領家長到寢室去開門,并及時出來,鎖好宿舍門。
五、寄宿生家長在探望寄宿生時應主動維護寄宿生學習生活的秩序,保持宿舍內的整潔、安靜。
六、男性家長一律不許進入女生宿舍區(qū)。
七、寄宿生家長應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區(qū)內吸煙、打牌、留宿等,不許將寵物帶進宿舍區(qū)。
八、寄宿生家長應服從宿管員的管理,不得在宿舍區(qū)內無理取鬧。
九、家長來訪接待時間為11:30~12:00,17:00~18:00,其余時間家長不能探望寄宿生。
接待群眾來訪制度 15
一、做好來訪接待工作是加強溝通,樹立形象,改進機關作風的重要途徑,全體成員應高度重視。
二、來訪接待的基本原則是:認真負責,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體。
三、預約來訪,要根據來訪者的目的和意愿,預先做好接待準備,通知有關人員,提前五分鐘等候。
四、突然來訪,要盡快了解來訪意圖,知會有關人員做好準備,在政策許可范圍內盡量滿足來訪者要求。
五、對所有來訪者,要立即招待,請坐并倒茶水;即使有緊急事情要處理,也要立即安排好他們就坐,簡短了解情況。
六、做好來訪登記,對意見、建議、要求等,要記錄內容、時間、來訪人及其聯(lián)系電話,部門可答復的`問題立即給予答復,部門不能答復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工作,并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溝通,盡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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