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jié)(一個國家制定的用來紀念國家本身的法定假日)
它們通常是這個國家的獨立、憲法的簽署、元首誕辰或其他有重大紀念意義的周年紀念日;也有些是這個國家守護神的圣人節(jié)。雖然絕大部分國家都有類似的紀念日,但是由于復(fù)雜的政治關(guān)系,部分國家的這一節(jié)日不能夠稱為國慶日,比如美國只有獨立日,沒有國慶日,但是兩者意義相同。
中國古代把皇帝即位、誕辰稱為“國慶”。中國國慶節(jié)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的紀念日10月1日。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過《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guī)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并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為了中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jié)日。
1 節(jié)日意義
大體說來,節(jié)日意義有以下3個方面:
國家象征:國慶紀念日是近代民族國家的一種特征,是伴隨著近代民族國家的出現(xiàn)而出現(xiàn)的,并且變得尤為重要。它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標志,反映這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
功能體現(xiàn):國慶這種特殊紀念方式一旦成為新的、全民性的節(jié)日形式,便承載了反映這個國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同時國慶日上的大規(guī)模慶典活動,也是政府動員與號召力的具體體現(xiàn)。
基本特征:顯示力量、增強國民信心,體現(xiàn)凝聚力,發(fā)揮號召力,即為國慶慶典的三個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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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演變歷史
中國國慶節(jié)歷史演變主要經(jīng)歷過以下幾個時期: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接受全國政協(xié)的建議,通過了《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決定每年10月1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新中國成立初期:每年的國慶都舉行大型慶典活動,同時舉行閱兵。196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wù)院本著勤儉建國的方針,決定改革國慶制度。此后,自1960年至1970年,每年的國慶均在天安門前舉行盛大的集會和群眾游行活動,但未舉行閱兵。
1971年至1983年:每年的10月1日,北京都以大型的游園聯(lián)歡活動等其他形式慶祝國慶,未進行群眾游行。1984年,國慶35周年,舉行了盛大的國慶閱兵和群眾慶祝游行。在此后的十幾年間,均采用其他形式慶祝國慶,未再舉行國慶閱兵式和群眾慶祝游行。1999年10月1日,國慶50周年,舉行了盛大國慶閱兵和群眾慶祝游行。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世紀舉行的最后一次盛大國慶慶典。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國慶慶典上共進行過14次閱兵。分別是1949年至1959年間的11次和1984年國慶35周年、1999年國慶50周年、2009年國慶60周年的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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